中卫纪检干部异地交流任职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文摘   2024-10-28 08:00   宁夏  

“异地交流任职减少了‘熟人社会’人情干扰,使我在新岗位上能放开手脚做好监督工作。”日前,海原县纪委副书记梁昕说。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紧盯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这一“关键少数”,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配合,扎实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全面摸清班子成员配备、年龄学历结构、任职时间等情况,深入查找县(区)人情干扰较大、“熟人社会”监督难等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县(区)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的破解思路。4月,市纪委监委选取办案力量薄弱、办案阻力大的海原县作为试点,选派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梁昕到海原县异地任职,担任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
异地交流干部到任以来,海原县不仅留置了4名县管干部,实现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留置案件的新突破,2名县管干部相继主动投案自首。线索处置数、立案数、办结率等各项指标均大幅提升,并因集中整治工作表现突出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奖励100万元激励资金,此项工作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第七督导组和自治区纪委的充分肯定。
市纪委监委在全区率先探索推行县(区)分管案件查办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的举措,极大地提升了基层纪委监委执纪执法能力、效率与效果,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畅通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渠道提供先行先试有益经验。9月,市纪委监委又选派2名业务骨干分别担任沙坡头区、中宁县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初步形成“市县纵向贯通、县(区)横向联通、系统内外互通”的县(区)纪委分管案件查办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机制,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的“大突破”效应已逐步激发。
市纪委监委还健全完善了异地交流干部长期跟踪培养、关心关爱、日常考核等工作措施,定期听取异地交流任职干部的工作和思想汇报,帮助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县(区)纪委监委加大对异地任职交流干部的关心关怀,为干部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异地交流干部稳下心、留住人、能干事,达到“选任一人、激励一群”效果。

▌作者:全媒体记者 孙迎春 赵文尧

编辑:宋艳萍
▌审核崔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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