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倾听平罗县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审理中的诉源治理声音

政务   2024-11-22 17:45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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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是一种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行为,但也要对被担保债务存在的风险有更加精准的预判和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农户大金额贷款有自身的脆弱性,在反担保中要更加合规谨慎,重视从源头上防范履行担保责任后追偿不能情况的发生”。这是庭审结束后,平罗县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严安语重心长对前来旁听庭审的担保公司人员进行以案释法。

该案件为一起养殖户经营不善引起的追偿权纠纷,原告平罗县某担保公司依据《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保证合同》向借款人一家四口人追偿代偿款。虽然庭审过程中,四被告对担保公司的诉讼请求均予以认可,但面对养殖户经营失败后巨额债务问题所引发的矛盾,法官既全面严谨的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又为推进该类案件源头治理积极向担保公司提供意见建议。同时,也耐心劝慰欠款人一家只要齐心协力,眼前的困难终究会过去。

近年来,平罗县人民法院重视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既严格公正司法,又厚植为民情怀,全面贯彻落实“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以深化“四源治理”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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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张   芳


审核:万   娟


责编:邹佳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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