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预拘留公告
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本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仍有部分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规避执行、拒绝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下列18名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其自本公告发布十日内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依法强制实施。对构成犯罪的,将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特此公告
附: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1. 被执行人:费滕,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9105100335
住所地:仙桃市大新路47号
案号:(2024)鄂9004执873号
未履行标的:3980元
2.被执行人:张金山,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2427195903284433
住所地:仙桃市沙湖原种场园艺二场 6号
案号:(2024)鄂9004执2736号
未履行标的:91891.98元
3.被执行人:刘昌毅,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9612300577
住所地:仙桃市沙嘴办事处十一墩村五组
案号:(2024)鄂9004执4174号
未履行标的:45500元
4.被执行人:李良砚,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6404170014
住所地:仙桃市建设街南3巷25号
案号:(2024)鄂9004执2762号
未履行标的:9500元
5.被执行人:刘琪,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9205180694
住所地:仙桃市杜湖街道办事处船湾村三组41号
案号:(2024)鄂9004执2477号
未履行标的:4000元
6.被执行人:章秋,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9007180773
住所地: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939-103号9号
案号:(2024)鄂9004执3624号
未履行标的:30000元及利息
7.被执行人:何霞,女,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7704080103
住所地:仙桃市沔阳大道 66号
案号:(2023)鄂9004执1340号
未履行标的:200000元及利息
8.被执行人:朱灿,男,汉族,系湖北楷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9307210575
住所地:仙桃市沙嘴办事处笆篓湾村一组
案号:(2024)鄂9004执2469号
未履行标的:5920.7元
9.被执行人:郭懿元,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9902273159
住所地:仙桃市杨林尾镇电排巷70号
案号:(2024)鄂9004执2746号
未履行标的:57614元
10.被执行人:姜辉,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780316373X
住所地:仙桃市郭河镇工农村三组16号
案号:(2024)鄂9004执2373号
未履行标的:118000元
11.被执行人:白义成,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2401196707040379
住所地: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杜台村六组5号
案号:(2024)鄂9004执2668号
未履行标的:335000元
12.被执行人:闵雄伟,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780607533X
住所地:仙桃市胡场镇河口村七组
案号:(2024)鄂9004执2665号
未履行标的:177000元
13.被执行人:刘洋,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9106095515
住所地:仙桃市长埫口镇新口村四组
案号:(2024)鄂9004执2664号
未履行标的:33498元
14.被执行人:马先州,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2427196305051538
住所地:仙桃市胡场镇黄家村十一组
案号:(2016)鄂9004执202号
未履行标的:48926.3元
15.被执行人:刘文艺,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2427197102210337
住所地: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杜台村三组
案号:(2024)鄂9004执3699号
未履行标的:37000元
16.被执行人:李春发,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7202184236
住所地:仙桃市陈场镇太平桥村二组39号
案号:(2022)鄂9004执1776号
未履行标的:99000元
17.被执行人:王正位,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6107021135
住所地:仙桃市仙源大道65号2栋1单元6楼2号
案号:(2021)鄂9004执279号
未履行标的:121930元
18.被执行人:赵伟华,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790707159X
住所地:仙桃市胡场镇大丰村一组
案号:(2022)鄂9004执614号
未履行标的:83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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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市人民法院
责编:周方婷
编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