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评估工作方案

政务   2024-10-04 08:40   贵州  


贵州省民政厅日前印发《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落实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照料护理好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维护特困人员合法权益,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方案》强调,对所有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委托照料落实情况全面开展评估,全面落实委托照料人照料护理责任,提升照料护理质量,确保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得到应有照顾。


《方案》明确了照料护理评估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开展评估工作,准确掌握委托照料落实情况。全覆盖开展评估,客观准确开展评估,综合多种方式开展评估。二是充分运用好评估结果,确保照料对象得到应有照料。根据评估结果,按照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照料服务需求,分类调整照料护理服务内容和委托照料人。对于绝大部分照料护理服务落实较好,只有极少部分落实不到位的(总得分80-100分),要及时与委托照料人沟通,可以通过延发照料护理金等方式督促其整改。对于大部分照料护理服务落实较差,只有少部分照料护理服务落实到位的(总得分60-80分),可以要求原委托照料人继续承担落实到位的照料护理服务,就近选配一名新委托照料人承担其他照料护理服务,并相应重新分配照料护理金。对于绝大部分照料护理服务落实较差,或是委托照料人敷衍塞责,不履行照料护理服务职责的(总得分60分以下),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要求,由乡镇(街道)及时更换委托照料人,也可动员照料对象入住养老机构。三是组建强有力的工作队伍,确保评估工作有效开展。依托现有工作力量,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四是落实评估工作资金,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强化资金筹集,强化资金监管。


《方案》明确了照料护理评估工作的实施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部署准备阶段(2024年9-10月),综合考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制定完善委托照料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遴选有能力的评估工作承接主体,组织开展工作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及时安排部署评估工作;开展评估阶段(2024年11-12月),整合县、乡、村现有工作力量和政府购买的承接主体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对所有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逐户入户开展全面评估,对照《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评估指南》对每一项评估内容打分,对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聚焦评估内容是否全面、评估结果是否准确等方面;结果运用阶段(2025年1-2月),乡镇(街道)根据评估结果,逐户提出评估结果运用措施,对于需调整、更改委托照料人的,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后实施;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3月),对评估工作总体情况和评估结果运用进行总结验收,推广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有利于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水平的经验做法。



来源:央广网、贵州省民政厅

编辑:刘牛、罗娇  

责编:施绍根 

统筹: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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