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公司员工“集体中毒”,竟是因为......法院判了

时事   2024-09-17 12:30   福建  

OMG

事发厦门一大排档

公司员工团建就餐后

竟然“中毒

纷纷上吐下泻

万万没想到是因为......

法院最新判了!



夏日炎炎,大排档生意红火,其中生腌类产品味道鲜美、口感冰凉,广受食客欢迎,但是生腌产品如果制作不当,很容易拉肚子并引发纠纷!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纠纷案件。


事情究竟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看



不久前

小雯(化名)组织公司同事

在某大排档用餐团建

天气炎热

大家一致同意来点生腌虾开开胃

    

不料

用餐后一两日

同事们纷纷反馈

出现呕吐、腹泻问题

严重者还上了医院

经就医诊断为急性肠胃炎、肠道感染

大家讨论后发现

吃了生腌食品的人

都出现了肠胃问题



为此

小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经调查认定

该大排档虽出售生腌食品

但其经营项目仅为热食类

并未取得生食类食品经营许可

后厨也未设置专间或专门操作区

不具备制售生食类制品的条件

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据此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排档

处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小雯与大排档协商赔偿未果

于是诉至法院

要求其以退一赔三标准进行赔偿



Q

法院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大排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取得生食类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却从事该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且已经相关行政部门调查认定其不具备制售生食类制品的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小雯的诉讼请示,要求大排档按照退一赔三标准赔偿原告损失。



那么问题来了

法院为什么会支持退一罚三呢?

一起来看看法官说法

↓↓↓

01

法官说法:为何支持退一赔三?


法官说,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对于食品类产品,尤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法官提醒,由于生食类产品相较于熟食存在更高食用风险,制售生食类产品,需遵循严格烹饪条件,设置专门操作间,与熟食区分开经营,且必须取得生食类食品经营许可。否则,极易造成肠胃炎、肠道感染等严重后果。作为消费者,还是要谨慎食用生食类产品,在就餐后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就诊,避免商家事后推诿责任及举证困难。


   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

编辑 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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