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挪威作家福瑟(Jon Fosse),虽然不属热门,倒也符合该奖传统:小众、严肃文学。二十多年来屡被期待的村上春树和被誉为“中国卡夫卡”的残雪都不出意外地落选,村上毕竟太流行,而残雪在我看来,虽然在中国小说家里独树一帜,却在世界文学的维度上缺乏独创性,也许更关键的是,她的作品虽有惊人之处,但以我的钝感,无法体会到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
诺贝尔文学奖多少也成为一种年度商业行为,本来它的功用也相当程度上是推出那些优秀而鲜有人知的作家。多少因此,我以前提过的菲利普·罗斯至死未能获奖。在下面这篇七年前鲍伯·迪伦获奖时旧作,我曾经为厄普戴克遗憾,对罗斯还怀有最后一点期待,如今斯人已远。
被诺贝尔文学奖遗漏的美国作家(2016年10月)
诺贝尔文学奖是那样一种奖,你不能拿它不当真,也不能拿它太当真。它毕竟是百余年来世界上最有权威的文学奖,不似斯大林文学奖等,回头看去只是历史上的无聊闹剧之一。另一方面,获奖者不足以服众、当代重要作家被遗漏的情形屡屡发生,包括地域性在内的非文学因素,似乎经常影响这一文学奖的考量。别的我不清楚,感觉两位获奖的中国文学家都不仅仅是因为文学吧。
今年鲍伯·迪伦获奖也令人感慨:他无疑是一位伟大的歌手与歌词作者,甚至可以说美国当代文化的标杆性人物之一,但是从文学的角度讲,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的成就要高得多。他已经陪跑了许多年,如今83岁高龄,看来不活得特别长就没戏了。另一位经常陪跑的是村上春树,据说有两点特别不利于他:一个是他的作品太流行、另一个是他还太年轻。迪伦的获奖使得流行不再成为障碍,估计村上再跑若干年马拉松、听若干年黑胶以后会获奖的,
在我看来,最应该获奖但是被漏掉的是约翰·厄普戴克(John Updike) 。虽然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无疑是20世纪后半叶最伟大的美国小说家之一。厄普戴克的《兔子》四部曲有50年代至90年代美国写照之誉,他平生极其多产,著有长篇小说二十多部,还有十多部短篇小说集和诗集。他不似贝娄那么知识分子气、文字也绝不晦涩,属于不多见的既不乏深刻又相当畅销的非流行文学。
和贝娄一样,厄普戴克是美国文学现实主义传统的光大者,不过他描写的是广大中产阶级的生活,内心的空洞、日常生活的程序化。不安于固化生活的兔子想要逃离,于是便有了快跑、回归、变富与安息四部曲。
厄普戴克码字又多又快又好,据说平均一年就出版一部五六百页的作品。不过写得太多也就让人看不过来,文字也就更多酣畅淋漓,少了些回味的余白。这是我来美国之前读《兔子快跑》的感觉,到了芝加哥郊区自己也过着普通人日子后,严肃文学读得少了,对贝娄或者厄普戴克这种太写实的作品更不易起兴致。
其实《兔子快跑》(Rabbit, Run)写得很好看, 戏剧性、现场感、荒诞与张力不一而足。不过1960年的厄普戴克可能还太年轻, 还过于活力四射,多少有些好莱坞。最近,很偶然读了他晚年的小说《父亲的眼泪 》(The Father's Tears), 收在厄普戴克去世后出版的同名短篇小说集里。看上去很随意的回忆片断,没有精心编制的故事情节, 只有时间和思绪把它们链接起来。在文字的背后,是一种淡淡的忧郁的氛围;在回顾的基调里,人生的苍凉、孤独与无力,以一种遥远而平静的方式道出。兔子不再,留下的仅仅是流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