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办?
文摘
职场
2024-07-08 17:15
陕西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第一,乍一看,这条针对的是“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的情况。但是,法条原文中还有个“等”字,这个是等内,还是等外呢?应该是等外,因为本条最后那句话里面有个“等标准”,如果是等内,这里就不应该有那个“等”字。所以,这一条针对的是“劳动标准”,具体包括三类:1、劳动报酬;2、劳动条件;3、其他。第二,对于这三类劳动标准,如果能重新协商,就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就按集体合同走。第三,如果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则分类处理。这里还有个问题,有集体合同,但约定不明,怎么处理?举重以明轻,“约定不明”的效果和“未约定”是一样的,所以,也应该按后面的规则分类处理。如果是劳动条件和其他劳动标准约定不明,则按国家标准执行。笔者认为,应该依次按以下标准来确认:1、本单位相同岗位其他人员的标准;2、该岗位的行业标准;3、本单位类似岗位的标准;4、社会一般标准。至于同工同酬,就这四个字,有学者专门写了本书,就不是这篇小文讨论的范畴了。第五,还是那个老问题,“劳动报酬”和“工资”是什么关系?《人民司法》上曾刊登过一篇文章,认为“劳动报酬”是“工资”的上位概念。我们要去探究文字自身的意思,而不是脱离文字自身去理解。报酬报酬,说的很明白了,对价。什么的对价?劳动给付的对价。所以,“劳动报酬”就是劳动给付的对价,无劳动,无报酬。但“工资”不一样,因为你是“工”,有“工”的身份,才有“资”,才能获得这个“资”。你获得“资”不是因为你劳动(提供劳动给付)了,而是因为你有“工”这个身份。所以,你休年假可以获得年假工资,休产假可以获得产假工资,法定假节日可以带薪。本条是针对有争议的情况,那么,对于没争议的情况呢?没争议,双方实际履行了,视为双方达成一致,这是不是和劳动合同变更及有关内容接上了?总而言之,法条里面没有一句话是废话,没有一个字是多余的,全看你怎么理解。
最后的最后,劳动法博大精深,企业实操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无谓的劳动仲裁、诉讼,本文仅提供思路,不代表具体建议,企业如需帮助,可以通过下方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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