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特别提示:旧车交售日期、新车购买日期、新车注册登记日期均须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旧换新的所有信息资料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填报,逾期未填报视为自动放弃。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在成都市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新车。报废旧车与购买和登记新车须为同一人。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特别提示:只有“电动自行车”才能参与补贴哦。
个人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按照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对报废锂离子蓄电池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铅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本次补贴采取“立减”模式,最大限度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进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
消费者可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系统信息录入下方,输入关键字搜索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同时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具体商户名单,门店信息小布将持续进行更新。
新车销售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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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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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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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件回收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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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注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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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芯蕊 李铭钰(实习)
审核:庞华刚 王跃翔
*来源:成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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