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消防安全工作,推进平安改则建设,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政府专职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二)招聘工作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二)岗位职责:做好日常训练、灭火及抢险救援工作。(一)男性且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26周岁(199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军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可放宽到28周岁。(三)征信信息良好,本人及直系亲属无刑事犯罪或治安处罚记录。(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不信仰宗教,政治审查合格;身心健康、品德良好,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五)本次招聘不限制户籍,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综合成绩“加分”方式优先聘用。1、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2014年6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执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相关待遇保障随自治区有关政府专职队员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一)工资待遇:试用期为6个月。正式录用后,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其他补助组成,此标准随国家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优异的人才,工资适当增加。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队员工资待遇为不低于9000元每月(包含五险一金、年终绩效),工资待遇按规定增加。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对于表现优异的优先续签合同。(二)保险保障:正式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三)休息安排: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休息。如有紧急工作任务被召回的需无条件返回。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报名时间截至11月2日下午18:00。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公安消防部队转业干部身份报考人员,应提供转业证原件及防火监督执法经历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到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性。(1)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10:00-13:00,16:00-18:30。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10月31日;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分为体能考核和面试两项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考核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其中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具体如下:体能考核项目共5项:1000米跑、5*40折返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立定跳远。体能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体能考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体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其它原因导致录用人员不足时,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九、办理入职
入职培训结业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并实行定期考核及全程退出制度,若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招聘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四)本公告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黄 实 林 18388004630
电子邮件:2604490742@qq.com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