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犯罪分子已经瞄上了生活中常见的“两卡”,使其成为网络犯罪和电信诈骗的重要工具!只要将“两卡”转借、出租、买卖给他人,就能“躺平赚钱”,如果你真的以为找到了赚钱的捷径,殊不知这种危险行径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如何防范“两卡”犯罪,勿成电诈帮凶呢?下面,我们一起学习相关防范常识。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的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也就是我们平时使用率很高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1.非法买卖、出租、转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电话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或被用于不法洗钱等。
2、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电信网络功能的设备、软件等。
3、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或用于偷税、漏税、逃税等。
01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在一定时间内影响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02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以及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03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后需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04
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还可能涉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甚至电信网络诈骗罪等罪名,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本人使用,不得出借、转借和买卖。
2、不登录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和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3、从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4、从正规渠道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5、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应立即拨打全国反诈电话:96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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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团委联合发布
文案 | 韩玉辉
初审 | 魏辛月
复审 | 许倩云
终审 | 韩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