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发展最新动态,涵江社会最新消息。
欢迎关注,涵江时讯一手掌握!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问答
以下四类对象,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指毕业2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2年内是指申请人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日期距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的时间不超过2周年。
(二)就业困难人员
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8〕18号)第十条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照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政策的农村三类人员,以及脱贫劳动力,即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由经办机构在内部系统核实身份。
(三)登记失业人员
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且已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由经办机构在内部系统核实身份。
(四)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①返乡创业人员指离开我市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我市内乡镇或街道所辖村创业的各类群体。②入乡创业人员指在我市内乡镇或街道所辖村创办企业(实体、网店)的符合补贴对象条件范围的人员。
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首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体、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含1年,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至少三个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三)有下列情形的创业人员,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实体、网店)期间,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就业登记的,且有一定的薪酬待遇;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可向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的县(区、管委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
(三)身份证明材料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2)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含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及创业注册日前3年内在户籍地外办理的居住证或社保证明或务工经商所得税证明(三选一)原件及复印件;
(3)入乡创业人员: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含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及证明其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相关材料。
(四)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仍在运行状态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个体户、网店需加盖个人签章捺印。
在涵江区注册营业执照的申请人,请向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办理。
咨询电话:0594-3596733,办理地址:涵江区涵东街道四元街206弄6号二楼230室人资中心。
(区人社局供稿)
编辑|杨成航 审校|林崇森 编审|林亦霞
点“在看”给我一朵小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