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谬了!重庆,男子在外打工15年未归,回乡时,万万没想到,宅基地竟被同村人占了,还盖了新楼。对于这栋楼,是拆还是买?法院判了。

2024-10-14 05:01   湖南  

重庆的赵老汉外出打工15年,辛辛苦苦攒下积蓄,梦想着回乡盖房养老。没想到,当他满怀期待地回到家乡时,却发现自己的宅基地上竟然矗立着一栋新房,而新房的主人竟是同村的王叔!赵老汉怒火中烧,坚持要王叔归还宅基地,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上了法庭。法院会如何判决?接着往下看。

01 案情回顾


赵老汉是重庆一个偏远山村的村民,为了供养儿子上大学,15年前他背井离乡,到沿海城市打工。这些年,赵老汉省吃俭用,一点一滴地积攒着每一分钱,心里盘算着等钱攒够了,就回乡盖一栋新房,安享晚年。

终于,去年赵老汉感觉身体大不如前,便决定结束打工生涯,回乡养老。他满心欢喜地回到村子,却发现自己的宅基地上破旧的老房子被拆了,竟然建起了一栋崭新的楼房。赵老汉惊讶不已,急忙上前询问,这才知道新房的主人竟是同村的王叔。而且就在去年才刚刚盖的。

“王叔,你怎么在我的宅基地上盖房啊?”赵老汉气愤地质问道。

王叔却一脸无辜地说:“哎呀,老赵啊,这些年你一直没回来,认为你就在城里住不回来了,这宅基地空着也是空着,我就想着先盖个房住住,等你回来了再找块地还给你嘛。”

赵老汉一听更火了:“还给我?你说得倒轻巧,这可是我祖上留下来的宅基地呀!”

双方争执不下,赵老汉坚持要王叔归还宅基地并拆除新房,而王叔则认为自己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建房,不愿轻易搬离。双方发生多次争吵,村委会也调解无效。

无奈之下,赵老汉只好将王叔告上了法庭。

02 法律分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农户的使用权可以被随意侵犯。赵老汉虽然常年在外打工,但他的户口一直在村里,且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宅基地的使用权。

此外,《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也明确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赵老汉作为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有权要求王叔归还宅基地并拆除新房。

在本案中,王叔未经赵老汉同意,擅自拆了其老宅基地上的旧房,还建起新房,已经构成了无权占有。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支持赵老汉的诉讼请求,要求王叔归还宅基地并拆除新房。

当然,考虑到王叔已经投入了一定资金建房,拆了再建也是资源浪费。建议双方可以协商,王叔将房屋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王叔。如果协商不成,只能拆除。

调解中,王叔说,建造这栋楼和装修一共花了120万,只要赵老汉出100万,他立刻走人。但王叔最多只愿出30万。目前,双方差距很大,此案仍在调解中。

03 案件点评


神评论:“这王叔也太不地道了,人家的宅基地说占就占,还有没有王法了?”

如果你是赵老汉,该怎么办?是拆了拉到,还是买过来?要买的话,你愿意出多少钱?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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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话今世
聊聊咱老百姓身边的法律小故事,多懂点法,总是不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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