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电动车“任性”闯红灯 受伤还要负全责

文摘   2024-11-09 18:52   新疆  

202411031105分许,萨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行至疏附县人民武装部前面十字路口闯红灯通过路口时,由北向南方向行驶邵某驾驶的F1***6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分析: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责任划分: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莫让一时侥幸上头

事故发生悔不当初

遵守交规文明行车


编辑 | 杨春霞

审核 | 施锋勇

          签发 | 哈斯木江·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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