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回复:生态公益林是否可以转让

文摘   2024-11-30 00:00   福建  

生态公益林是否可以转让

问:武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在可以办理“生态公益林”转让给林农的林权登记发证,是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务手册》第81条:现行法律法规对集体所有的公益林在承包、流转方面有何规定,能否申请登记?答:2020年7月1日实施的新修《森林法》对集体所有的公益林能否承包、流转没有禁性规定,《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对集体生态公益林能否承包、流转也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据此,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集体所有的公益林实行承包、流转时,只要有利于生态保护,符合法律政策规定,且承包、流转程序合法、权属明确、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可以依法申请林权登记。2020年5月,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相关条款对集体公益林的承包、流转进行了明确。请问生态公益林是否可以转让?

福建省林业局回复(202408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有关规定,生态公益林可以依法转让。


务林人
2004-2011年在北京林业大学和中国林科院学习林业经济管理专业; 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9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从多个视角关注自己的专业。本公众号致力于林业经济政策研究,与大家共同分享林业政策;做一个有热度的务林人!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