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分部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楼市   2024-11-12 20:41   湖南  

摘自:DBJ04/T226-2015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建筑一生整理
目录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检验批划分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验批划分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检验批划分
四、屋面工程检验批划分
五、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检验批划分
六、通风与空调工程检验批划分
七、建筑电气工程检验批划分
八、智能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
九、建筑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
十、电梯工程检验批划分
十一、室外设施与环境工程检验批划分(新增)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检验批划分
1、压实、夯实、预压、换填地基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应按材料、工艺和施工部位划分,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部位每1000 ㎡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或者以变形缝、施工缝划分检验批。
2、复合地基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应按桩的类型、工艺和施工部位划分,相同类型、工艺和施工部位每300根桩为一个检验批。
3、基础各分项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变形缝或后浇带、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也可以根据验收内容符合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T226-2015第4.3.2条的相关规定。
4、桩基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应按桩的类型、工艺和施工部位划分,相同类型、工艺和施工部位每200根桩为一个检验批。
其中混凝土预制桩钢筋骨架、灌注桩钢筋笼、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若工程量较大,可按桩的类型、施工部位或日生产量划分,相同类别、施工部位的每20根桩为一个检验批。
5、基坑支护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应根据支护结构类型、工艺和施工部位进行划分;其中相同类型、工艺和施工部位的排桩、双排桩支护可按照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T226-2015第4.2.2-4条划分;土钉墙、锚杆、地下连续墙按施工部位或面积、延米进行划分,土钉墙相同工艺、村料和施工部位每500 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工程的不同施工部位采用不同的支护类型时,不论工程量大小均应按支护类型分别划分。
6、降水、排水、回灌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按回填料、工艺、分层、分区段划分,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在施工前确定。
8、边坡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应按材料、工艺和施工部位划分,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部位每1000 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9、地下防水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
1)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验批划分
1、混凝土结构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施工段和结构缝划分检验批。
2、混凝土结构材料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相应扩大:
1) 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性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批的容量可按规定扩大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大一倍。当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2) 混凝土结构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3、钢筋连接接头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 闪光对焊接头: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个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2) 箍筋闪光对焊接头: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个焊工完成的600个同牌号、同直径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作为一个检验批,如超出600个接头,其超出部分可以与下一台班完成接头累计计算。
3) 电弧焊接头: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形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连续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形式接头作为一批。
4)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和气压焊接头: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连续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5) 预埋件钢筋T形接头:外观质量检查时,应从同一台班内完成的同一类型预埋件中抽查;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作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当不足300件时,亦应按一批计算。
6)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应以500个为一个检验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应作为一个检验批。
4、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各分项工程为每10m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新增)
5、钢筋混凝土筒仓中简体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独立筒仓体应单独划分检验批。大直径筒仓、联体筒仓应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采用滑模工艺施工时,按每一个工作日的滑升区段且不超过3m的滑升高度划分检验批。
3)采用除滑模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施工时,应按模板高度划分检验批。
4)在简体配筋变化处,宜按配筋区段分别划分检验批。
6、砌体结构各分项工程应按同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相同强度等级,按楼层、变形缝、施工段划分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为一个检验批。
7、钢结构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 钢结构制作工程可按构件类型和加工批次、数量划分检验批;或按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进行划分。
2) 单层、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和空间稳定单元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也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
3) 钢网架(网壳)、管桁架结构、预应力钢结构工程可按变形缝和空间稳定单元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也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
4) 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来划分。
5) 预应力索杆和膜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检验批,应结合与之相配套的钢结构制作、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或按膜单元或支承结构稳定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检验批或若干个检验批。(新增)
6) 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楼面、墙面或与之相配套的钢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7) 钢结构涂装工程可按钢结构制作或钢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8、铝合金结构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 原材料及成品进场,检验批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根据进料实际情况划分。
2) 零部件及部件加工工程可按相应的铝合金结构制作工程或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3) 焊接、紧固件连接、构件组装、构件预拼装、防腐处理工程应按铝合金结构制作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4) 框架结构安装工程的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5) 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及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划分,空间网格结构安装也可按空间稳定单元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6) 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T226-2015第4.4.2-8条的规定划分检验批。
9、钢管混凝土与型钢混凝土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按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14-2015第4.3.2-1条规定进行划分。(新增)
10、木结构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 方木与原木结构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应以一幢方木、原木结构房屋为一个检验批;构件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应以整幢房屋的一楼层或变形缝间的一楼层为一个检验批。
2) 胶合木结构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应以一幢胶合木结构房屋为一个检验批;构件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应以整幢房屋的一楼层或变形缝间的一楼层为一个检验批。
3) 轻型木结构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应以同一建设项目同期施工的每幢建筑面积不超过300㎡、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的轻型木结构建筑为一检验批,不足300㎡者应视为一检验批,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00㎡对,应单独视为一检验批;轻型木结构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应以一幢房屋的一层为一检验批。
4)木结构防护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可分别按本条前3款所对应的方木与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检验批的划分来进行。
11、结构加固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相同材料、工艺、施工部位每5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检验批划分
1、建筑地面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楼层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标准层可按每三层做为一个检验批。单层面积较大时可按500㎡为一检验批。室外散水、台阶、坡道、明沟应按单位工程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其基土、垫层和面层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地面工程的规定。
2、抹灰各分项工程(包括清水砌体勾缝)检验批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 m2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内)
3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防水各分项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住宅室内防水各分项工程应以每一个自然间或每一个独立水容器作为检验批,逐一检验。
5、门窗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裱糊和软包各分项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隔墙和裱糊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饰面板与饰面砖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与饰面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与饰面砖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8、幕墙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没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涂饰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而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0、细部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四、屋面工程检验批划分
屋面各分项工程宜按屋面面积每500 ㎡~1000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应为一个检验批;不同楼层屋面划分不同的检验批,对于同一楼层屋面也可按变形缝和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五、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检验批划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按设计系统和设备组别来划分检验批。也可按区域、施工段或楼层、单元来划分检验批

六、通风与空调工程检验批划分
通风与空调工程,按设计系统和设备组别划分检验批,对于风管配件制作工程可按规格、型号、教量来划分检验批:对设备安装可按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来划分检验批,对于管道系统安装工程可按管道的规格、型号、长度来划分检验批

七、建筑电气工程检验批划分
1、室外电气安装工程依据庭院大小、投运时间先后、功能区块不同划分;
2、变配电室安装工程,主要配电室和分变配电室各为一个检验批;
3、供电干线安装工程,依据供电区段和电气线缆竖井的编号划分;
4、电气动力和电气照明安装工程及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按土建施工区段、变形缝、楼层等划分;
5、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分项工程各为一个检验批;
6、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人工接地装置和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体各为一个检验批,大型基础可按区块划分成几个检验批。避雷引下线安装,6层以下建筑为1个检验批;高层建筑依均压环设置间隔的层数为一个检验批;接闪器安装同一屋面为一个检验批。

八、智能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
1、室外监控安装工工程依据庭院大小、投入运行先后、功能区块不同划分检验批;
2、机房安装工程依据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依据DOC控制箱作为一个检验批;
4、综合布线系统以楼层每个弱电间为原则划分检验批;
5、有线电视系统以各个信号放大器为原则划分检验批;
6、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人工接地装置和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体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九、建筑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
1、围护系统节能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
1) 相同保温隔热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1000㎡扣除窗洞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预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商定。
2) 相同设计、保温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每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商定。
3) 同一广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50樘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商定。
4) 相同保温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地面,每1000㎡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商定。
5)相同保温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地面,每1000㎡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 ㎡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也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2、供暖空调设备及管网系统节能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
1) 供暖节能工程按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来划分检验批。也可按区域、施工段或楼层、单元来划分检验批。
2)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按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来划分检验批。对设备安装可按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来划分检验批,对于管道系统安装工程可按管道的规格、型号、长度来划分检验批。
3) 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与管网节能工裎按设计系统和设备组别来划分检验批。
3、电气动力节能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
1)配电与照明工程可按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2)室外电气安装工程依据庭院大小、投运时间先后、功能区块不同划分。
3)变配电室安装工程,主要配电室和分配电室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供电干线安装工程,依据供电区段和电气线缆竖井的编号划分。
5)电气动力和电气照明安装工程及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分线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按土建施工区段、变形缝、楼层划分。
4、检测与控制节能工程,依据供电区段和电气线缆竖井的编号划分。也可按土建施工区段、变形缝、楼层划分。
5、可再生能源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
1)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按设计系统(环路)或设备组别类划分检验批。也可按区域、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
2)太阳能光热节能工程按设计系统或组别来划分检验批。对设备安装可按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来划分检验批,对于管道系统安装工程可按管道的规格、型号、长度来划分检验批。
3)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可按供电区段和电气线缆竖井的编号划分。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分项工程各为一个检验批

十、电梯工程检验批划分
每部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十一、室外设施与环境工程检验批划分(新增)
1、室外设施工程统一划分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2、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广场与停车场、挡土墙、场坪绿化按相同材料、工艺每1000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道路中除广场与停车场按面积划分外,均按相同材料、工艺每500m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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