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人注意!2025年城乡医保开始缴费

政务   2024-11-11 18:29   浙江  


2025年度

莲都区城乡居⺠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作正式启动



前排提醒

参保⼈根据实际需求选择

在常住地、学籍地或户籍地其中⼀地参保

请勿重复参保

以免影响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一、集中征缴时间


征缴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缴费标准


1.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860元/人/年(全市统一),其中政府补助1270元(含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60元),个人缴纳590元(含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30元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具有莲都区户籍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户 、优抚对象、 困境儿童、残疾人和90周岁以上人员纳入全额资助范围,个人应缴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三、待遇享受期


参保对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的,享受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参保对象


1.具有莲都区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

2.虽不具有莲都区户籍,但在莲都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在册学生、在园儿童;

3.与莲都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形成婚姻关系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4.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居住在莲都区域内的非本市户籍⼈员。


五、参保办理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人员,系统将自动续保,参保对象可直接缴费;2024年中断参保人员或新增参保对象需办理参保手续后方可进行缴费。


(⼀)线上办理  

办理流程: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 “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①莲都区户籍人员请选择“有本统筹区户籍”(非莲都区户籍人员请选择“没有,非本统筹区户籍”);②“人员身份”选项中,居民和学生都请选择“居民”选项;③参保人基本信息填写时,请准确核对填写电话号码和居住地址详情,以便及时接收后续医保政策;④参保登记信息填写时“街道社区”请准确填写到所属社区(村);⑤参保年度选填时,请选择“下一年度(2025年)”。



(二线下办理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丽水人力社保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六、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银行批量代扣代缴为主,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浙里办、电子税务局、自助机、银行柜面及税务窗口等多渠道缴费。


1.社保卡代扣代缴:成功签订缴费协议后在社保卡内存足保费,通过批量扣款缴费。新参保或新制卡、换卡人员(特别是更换三代社保卡后需将银行卡金融功能激活,同时通过银行柜面支付宝、微信、浙里办APP或税务前台签订缴费协议,方可扣款。


2.线上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浙里办APP缴费:登录扫码或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择“为自己缴”或者“我帮他人缴(帮他人缴费需添加人员信息→完成缴费。


集中征缴期内每天16:30——次日8:00为银行批扣时间,已签约银行缴费协议的缴费人在支付宝、微信上将无法缴费,请缴费人错开此时段进行医保缴费。



特别提醒

①医保个人账户历年余额可为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需使用,请先通过“浙里办APP”“健康医保”“医保家庭共济”完成家庭共济绑定办理,完成绑定后的参保人员可通过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浙里办APP缴费时,支付方式选择“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按系统提示核对信息后完成缴费。


②若按以上操作后没有显示应缴费信息,表明缴费人的参保登记信息未送达税务部门,需要通过“浙里办”APP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或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也可致电12345咨询。


七、缴费结果查询


1.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描二维码,通过【社保费】-【社保查询】点击【城乡医保查询】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稍后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填写的手机号。


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查询缴费结果


2.缴费人可通过社保卡绑定银行,支付宝、微信及浙里办APP,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税务或医保窗口查询是否缴费成功。


八、特别提醒


1.2024年未参保或者中断,但2025年需参保人员,请务必及时通过线上或线下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丽水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后完成缴费。若因未办理参保手续、未签约缴费协议,但直接在社保卡中存入保费,造成2025年度未参保缴费成功的,视为中断参保,将影响医保待遇正常享受。中断参保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2024年正常参保,2025年不继续参保的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线上办理停保手续或者线下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的医保服务窗口及时办理中断参保手续。若因未及时中断导致社保卡扣费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费手续,2025年1月1日待遇生效后不再受理退费。


3.莲都区内各类学校的毕业生或转学、转校至莲都区外就读的非莲都区户籍学生,请至户籍地或就学地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莲都区户籍的毕业生需在莲都参保的,请务必及时通过线上或线下携带有效证件至就近的医保服务窗口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后完成缴费。


通讯员 区医保局 柳丽华  李 晶

编辑 | 丹  婷  主编 | 昕  壹
审核 | 雷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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