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新京报陆续发布了一系列酒店偷拍黑产调查报道,揭露了一些不法分子在百度贴吧用“黑话”兜售酒店偷拍视频,通过私信等方式售卖直播台、偷拍设备的行为,令偷拍这一话题再次引发热议。
11月20日,经视直播记者登录百度贴吧“摄像头吧”发现,仍有不少“吧友”在交流偷拍设备和观看渠道,也有“吧友”表达了担忧:“上热搜了,‘摄像头吧’还能继续吗?”
11月20日19时许,一个名为“精品久店台”的“吧友”发帖称:“新台来了,懂得来。”而他口中的“台”则意味着又一枚摄像头被启动运行。“换台”则是指这些偷窥者之间互相交换或出售手中的摄像头观看资源。在这条帖子下方,仍有不少“吧友”跟帖求私信交流。
在相关报道发布后,贴吧内仍有自行组装的偷拍设备在售卖。记者浏览发现,既有简单组装如车钥匙大小的偷拍摄像头板件,也有经过了复杂改装藏有针孔摄像头的偷拍手机。另外,还有不少“吧友”在招募“安装师傅”的帖子下方回帖:有意报名。
记者还注意到,除“摄像头吧”外,百度“酒店吧”内也有不少“有台子”“有偿求酒店偷拍资源”的帖子在持续发布。
11月21日,经视直播记者以用户身份将上述情况反映给百度官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建议记者先通过线上渠道对违规内容进行举报,平台才能进行处理。记者表示,面对海量的违规内容,难道需要用户对每一条内容都举报后才能处理吗?工作人员则解释:“(平台)不可能说(对)每一个(违规信息)都关注得非常仔细,可能有时候会漏掉。”随后这名工作人员记录了记者提供的违规信息,表示会有专人进行处理。
11月21日,记者在淘宝平台搜索“摄像头”“取证摄像头”时发现,不少无品牌标识的偷拍设备依然在平台公开售卖。
记者点开一家网店,店内一个被标注为“无线手机远程4G监控”的商品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其价格仅百元左右,全网销量1000台以上。有网友直接在商品链接中提出“能不能装到插座里”“能不能装在闹钟里”“能不能用手机APP观看”等问题,一些已购买的客户则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记者发现,为满足一些用户的特殊需求,这家店铺还在售卖一款外观为烟雾探测器的摄像头外壳。其外观与正常的烟雾探测器无异,但店家在商品描述中还注明,产品可以安装在会所以及足浴店内,支持多平台远程监控。而商品介绍中提到的H.265压缩技术,正是目前流行的一种视频压缩标准。据记者了解,目前通用的烟雾探测器并非通过视频画面来对烟雾进行识别探测。
随后,当记者询问客服,设备如何装进外壳里时,客服立即否认,并下架了这款商品。
在相关商品的评价中记者发现,一些购买者将这些设备安装在了卧室、酒店、客厅的隐蔽角落。
11月21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上淘宝官方客服,并将以上现象反馈给平台。工作人员说:“如果没有订单编号,(平台)在后台是无法查询到商家的。”记者询问,平台是否会对有关违规产品进行处置。工作人员则表示,自己暂时不了解平台是否会有新的政策出台,但会记录记者反映的情况,并交给平台进行核实。
11月21日,经视直播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岳屾山表示,当下偷拍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正是由于不少人对这类视频有需求,加上高额的利益回报,这就注定有人会铤而走险,针对偷拍设备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岳屾山表示,我国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刑法》规定,若偷拍设备经权威机构鉴定属于专用的间谍器材,或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相关行为人可能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和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其生产者和销售者可以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也可能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一些不法分子在贴吧中传播、贩卖偷拍视频以及招募偷拍设备安装人员的行为,岳屾山认为,偷拍行为侵犯了被拍摄者的肖像权、隐私权,同时也可能涉嫌犯罪。“如果这些偷拍视频涉及被拍摄者的私密行为,并且以牟利为目的,进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可能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 岳屾山指出,偷拍设备安装者尽管没有直接参与到视频的拍摄以及传播中,也可能涉嫌共同犯罪。
那么,提供信息发布以及交易服务的网络平台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呢?岳屾山强调,用户能够发现,相信平台也能发现,需要注意的是,有人会不断更新“黑话”来规避检查,所以平台要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履行自身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