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一届代表委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事例,请您来选!

政务   2024-11-18 09:40   河南  


为引导和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将建议提案、意见建议等转化为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务实措施,切实提升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公信力,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届代表委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事例评选活动。


评选过程分为专业初评、网络投票和综合评审三个环节。专业评审环节,评委对照标准、严格筛选,从全省检察机关报送参选的90个案事例中,评选出30个案事例进入网上展示和投票环节。


诚邀您在以下30个参选案事例中投出您心目中的典型案事例,每人最多投出10张候选选票,网络投票结果仅作为综合评审参考。投票截至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


1.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代表建议高质效办理督促保护黄河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兰考县地处九曲黄河“最后一道弯”。兰考县检察院主动将全国人大代表陈保超、兰考县人大代表韩二兵“关于加强黄河保护”建议融入检察履职,邀请代表全程参与黄河行洪安全案件办理,借力人大监督力量,督促清理河道障碍,确保行洪安全。紧抓个案契机,建立“人大+检察”联动监督、多部门联通管控、跨省联合防控等“黄河湾”保护机制,推动黄河保护工作纳入人大视察调研规划,共同守护黄河秀美安澜,打造“检察护湾·千顷澄碧”工作品牌。相关做法多次被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刊发。


2.人大代表推动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涉企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监督案

荥阳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徐晓、省人大代表马娜娜意见建议,坚持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检察护企”专项活动重中之重,融入到监督办案全过程。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当等问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事前咨询、事中参与、事后跟踪,实现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督促有关行政部门撤销或终止6200余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帮助企业退出信用“黑名单”,做好“失信惩戒”的后半篇文章,实现了“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良好办案效果。


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持续推动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近两年省两会上,任红军等多名人大代表建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围绕代表关注,河南省检察院完善代表建议落实举措,探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推进知识产权检察机构实质化运行,依法严惩代表委员关切的侵犯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犯罪。2023年以来,起诉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案件1169件、2420人,积极邀请代表参加听证办案、观摩庭审、普法宣传,从专精特新企业到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集中展现了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履职的生动实践,6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2个集体、4名个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表彰,代表建议与知产检察同向发力取得积极成效。


4.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化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适用刑法第二十条高质效办好范某某正当防卫案

禹州市检察院积极探索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案件化办理模式,在办理范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采纳全国人大代表孔相卿和省人大代表王代涛意见建议,针对案件“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争议点,准确适用刑法第二十条,认定范某某系正当防卫。该院将办案结果及时向人大代表答复反馈,并携手代表委员,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多方调解等手段,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促推高质效办案。该案先后被央视《今日说法》和《一线》栏目专题报道,引起强烈反响,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一致认可。


5.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落实代表建议推动淇河跨区域综合治理

淇河古称淇水,素有“中国诗河”的美称。2023年1月,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在走访省人大代表陈妍时,代表反映淇河生态持续向好,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同时由于淇河流经多个行政区域,存在协同治理难题。该院高度重视,在鹤壁市检察院领导下,组织沿淇豫晋七县区检察机关构建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并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将代表“好声音”转化为淇河综合治理“新举措”。


6.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代表建议深化豫鄂陕三省毗邻地区跨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一库碧水入京

南阳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关于完善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的建议,坚决扛牢护航“一泓清水永续北送”政治责任,不断深化豫鄂陕三省五市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跨区域协作机制,协作检察机关扩大至38家,协作地域从丹江口库区扩展到汉江流域。坚持依法协同履职,持续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保护”专项监督,共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


7.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机制高质效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守好绿水青山做实最普惠民生

2024年,林州市检察院将高质效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为深入落实省人大代表郁林英的意见,创建“山水渠”生态检察品牌并建立机制,将民主监督贯穿检察办案始终,共同督促清理建筑渣土15余万立方,恢复山体、林地面积近9000㎡,挽救濒危古树300余株,切实守好红旗渠畔绿水青山做实最普惠民生。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刊发。


8.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全国人大代表牛超创建“牛妈妈”工作站以专业化帮教团队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质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商丘检察机关围绕落实“人民代表为人民”的要求,在全国人大代表、市一高校长牛超等代表提议倡导下,打造了“‘豫’见未来·星火”工作品牌,下设“牛妈妈”工作站、“喜悦姐姐”工作室、永城市阳光学校、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四个子品牌,组建帮教团队,开展心理疏导、以案释法,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全市9个基层院均设立工作站,覆盖1000余所学校,为全市近百万中小学生提供司法保护。已开展重点教育挽救366人,被帮教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刊发。


9.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创建“豫”见未来·“‘康’之馨”观护帮教中心品牌助力未成年人高效保护

太康县检察院积极回应和落实全国人大代表陈国厂、省人大代表沈世弘建议,牵头与县教体局等多家单位,在职业学校建立观护帮教中心,按照自愿原则,不贴“标签”,组织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接受职业教育,实现升入高校或就业双途径发展,既解决了监督考察、家庭管教等难题,又有效推进了社会治理。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已累计就学123人,80人毕业参加工作,6人考入大学,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刊发。


10.叶县人民检察院创新“代表联络+检察”共联工作机制推动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协同联动同频共振

坚持“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理念,叶县检察院与叶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代表联络+检察”共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好基层法律监督联络站、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健全完善人大代表走访联络方式方法,积极构建互联、互通、互促双向提升格局,不断放大“人大+检察”监督叠加效应,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关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等媒体刊发。


11.嵩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代表建议+检察监督”机制高质效办理督促保护古树名木行政公益诉讼案

嵩县作为山区林业大县,古树名木种类丰富、分布广泛。2022年以来,部分人大代表建议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嵩县检察院通过“代表建议+检察监督”转化机制,及时梳理古树名木公益保护线索,邀请省人大代表陈静晓参与实地调查,共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县域内的31处24207株古树名木进行多方位保护。其中,位于嵩县白河镇2300年的“银杏王”,入选洛阳十大最美古树,千年银杏树又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12.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依托“豫”见未来·蒋平工作站赋能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代表蒋平长期以来关心关注未检工作。2023年11月,省检察院在台前县检察院设立“豫”见未来·蒋平工作站,蒋平代表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和高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心理健康师多重专业优势,依托工作站吸收12名省市县人大代表组成未成年人观护团、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合适成年人”队伍,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临界预防、结对帮教等机制,先后参与帮扶教育、家庭教育指导42人次,不断凝聚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合力。


13.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有效促进梁河流域生态系统治理

生态环境保护事关民生福祉和长远发展。检察机关主动将全国人大代表祁兴磊“关于梁河流域生态治理”的建议,作为重大监督事项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全力推进,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污水处置、垃圾处理、河道管护等领域问题,向6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梁河流域生态系统治理,推动建立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实现“检察+人大”履职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助力更好暖民心、护民利、顺民意。


14.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做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推动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积极作用,濮阳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并在各基层院全面运行。机制建立以来,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18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10件,打造了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协同履职、联动监督的平台,解决了一批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相关做法被《中国人大网》《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


15.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督促规范辖区母婴室建设有效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卫滨区检察院紧盯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在全区规范设置母婴室”建议办理,依托“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模式,充分发挥“1+1>2”监督作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全程参与办案,座谈磋商、现场调查7次,督促职能部门检查辖区公共场所11家,整改问题26个,设立完善母婴室15个。为巩固成果,与辖区6家职能部门会签文件,形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婴幼儿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各界及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16.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回应代表关切高质效办理督促保护白天鹅及其栖息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鸿鹄高飞,一举千里”,每年冬季都有上万只白天鹅飞临三门峡栖息越冬。三门峡市检察院与湖滨区检察院上下联动,推动人大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针对市人大代表张明云“加强白天鹅保护”建议予以公益诉讼立案,并邀请省人大代表张琳、市人大代表张明云等省市两级代表及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通过公开听证、跟进监督参与案件全过程。借助代表委员智慧,推动建立“天鹅之‘益’”公益举报平台,与平陆县检察院建立白天鹅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以各方监督合力共同守护“天鹅之城”三门峡靓丽名片。


17.人大代表推动淇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督促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淇县检察院围绕省人大代表陈海涛“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的建议,部署开展“安澜公益之盾”专项监督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特种行业无证作业、有限空间内防护设施不齐等安全生产隐患299个。该院通过案件化办理代表建议,及时回应代表呼声,实现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有机贯通。


18.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高效落实代表建议强化数据赋能推动民事执行监督高质量发展

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陈贡禹代表提出“关于数字检察赋能助力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解困”建议。该建议契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的部署。省检察院认真贯彻全会精神,立足法定监督职能,从促进数据融通、以个案促类案、强化线索发现能力三个方面落实建议内容,强化大数据赋能,推动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诉源治理拓展,我省民事执行监督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19.温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全国人大代表共建“红姐姐工作站”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温县检察院联合全国人大代表、蜜雪集团副总裁赵红果打造“‘豫’见未来·红姐姐工作站”,构建“专业化+社会化”未成年人关护模式,吸收7名省市县人大代表组成关护团,将全县11个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拓展为延伸阵地,共同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法治帮扶。赵红果代表在企业设立社会实践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完成学业或实现就业,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20.济源检察机关深化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打造“愚公新少年”品牌推动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济源检察机关围绕杨安国、杨红琴、宋爱华、周全喜等多名省人大代表“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意见建议,打造“愚公新少年”未检品牌,推进罪错分级干预、多元帮扶救助、成长环境净化、数字检察应用、宣传载体创新、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等检察履职,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同时邀请代表深度参与观护帮教、机制完善、专门学校建设等司法实践,形成落实代表建议与检察主动履职良性互动局面,有力推动济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赢得代表支持认同和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21.内黄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代表关切高质效办理跨省系列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内黄县检察院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代表及群众关注的环保领域问题,认真研究县人大代表朱州建议,坚持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一体、融合履职,邀请人大代表高度参与案件办理过程,高质效办理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系列案,促使跨省涉案企业支付异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220万元,使13.49亩被污染耕地得以修复,周边3200户居民饮水安全隐患得以消除,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2.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建立“金盾护航”政协委员工作室推动“政协+检察”监督双向衔接

“金盾护航”政协委员工作室于2023年8月成立,是南乐县检察院和南乐县政协联合打造的双向贯通协同监督平台,旨在以政协民主监督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工作室成立以来,政协委员、检察官联合值班60余次,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各类检察活动22场,将政协提案、社情民意转化为检察建议9件,在深化机制建设、规范运转、双向转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协+检察”双向监督有效衔接创新做法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23.人大代表推动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督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人民群众切实利益。2023年,针对人大代表反映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工程质量不合格、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固始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研判,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案件调查、座谈磋商、建议提出、整改评估等活动,协同推动整治“问题农田”6000余亩,助力争取建设及管护资金4548万元,相关机制同步得以健全完善。


2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借力人大代表推动校园安全与犯罪预防制度完善

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通过“人大+检察”“代表+立法”等方式,邀请具有30余年教育系统工作经验的省人大代表杨华深度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共同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帮助30余名“问题少年”顺利回归社会。检察机关联合杨华代表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题调研,深入查找潜在安全隐患,厘清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各方责任。杨华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制定<焦作市中小学安全条例>的议案》。2023年10月1日,《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条例》正式实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5.政协委员推动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督促整治郑阜高铁2信号中继站检修通道被封堵危害高铁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6年以来,王某以郑阜高铁建设征地拆迁款未解决为由,长期信访并阻挠高铁设备检修,导致两次触发高铁电源屏报警,严重影响高铁运行安全。郑州铁检院接到区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陈天鹏提报线索后,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案件办理,多次与政府、铁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座谈磋商,推动多方协同履职,及时化解重大安全隐患。案件办理中,郑州铁检院充分吸收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引导相关部门与王某正确处理征迁遗留问题,共同推进溯源治理,彻底化解8年信访积案。


26.政协委员推动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督促保障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饮水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福祉。针对政协委员反映的现制现售饮用水隐患,检察机关通过成立专案组赴六个县区实地摸排调查,确定公益受损事实;通过磋商座谈,厘清监管职责;通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监督卫健委依法开展专项整治,推动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许可、信息公示、水质安全等一揽子问题系统解决。通过邀请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组织回头看,确保委员建议落实见效,实现民主监督与公益保护“双向奔赴”,依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27.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高质效办理一起涉军侵权责任纠纷案

2024年3月,在平桥区“两会”集中走访代表委员期间,区人大代表付蒙蒙提出,明港镇某处违建房屋涉嫌占用军用土地,严重损害国防利益。平桥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案件调查、座谈磋商、整改评估等活动,指导陆军某部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平桥区法院开庭审理后全部采纳意见。目前,所涉违建已拆除,被侵占土地已返还,并与部队完善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探索军地协作新模式,形成服务保障合力,营造拥军爱军良好社会氛围。


28.人大代表推动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建筑行业噪声污染进行系统治理

2024年5月,区人大代表提出《某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的建议,区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查明该工地高考前夕通宵施工、噪声扰民的违法事实。办案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查取证、磋商、听证,人大代表还积极协调促进施工企业与居民和谐相处。经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积极履职,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紧抓个案办理契机,区检察院联合职能部门开展行业治理,对辖区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宣讲《噪声污染防治法》,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29.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聚焦信访法治化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年以来,省检察院围绕代表委员提出的有关加强信访法治化意见建议,坚持强化制度建设,制定《河南省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细则》等17个规范性文件,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受理、有序运转。坚持反向审视全覆盖,法治化实质性化解重复信访1979件,强化反向审视促推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分别被最高检、省委评为改革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在《法治日报》专版刊发。坚持信访科技化,研发信访信息可视化分析系统,打造贯通省市县三级的信访信息数据平台。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信访总量下降24.3%,重复信访下降44.4%,涉检信访下降10.9%。


30.人大代表推动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督促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3年8月,全国人大代表宁雅秋在参加检察活动时提出,召陵区一条乡道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检察机关积极履职,解决群众出行难。召陵区检察院随即开展现场调查并向区人大、区政府汇报沟通,针对道路失修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将900余米的乡间土路修建为公路,为2万余名群众解决了出行难题,并在全区开展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推动整修受损路面3万平方米,以高质效履职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的检察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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