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菜刀队,东北二王,内蒙古六·一六大案,促使83年不得不严打

文摘   2024-10-22 12:19   吉林  

“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判可不判的,坚决判”

上述这段话就是1983年我国第一次开始严打时喊出的口号,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对这样的口号应该不陌生。

那么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社会的治安状况究竟如何?以至于国家发出了如此严厉的声音。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对于我国来说是一个新的开端,国家刚刚开始改革开放,全国也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纲进行转变。

巨大的社会变革,必然会伴随一些社会问题,其中尤以治安状况尤为严重。而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唐山的“菜刀队”。

上世纪70年代末,不少民众迎来一波“失业潮”,工人大多数失业下岗,没有了生活来源。

在失业的人群中,唐山的一些青年带有怨气,他们聚在一起,效仿曾经上海滩的“斧头帮”,成立了一个名叫唐山“菜刀队”的黑恶组织。他们背着大军绿色的斜挎包,在街道上横行霸道,干着敲诈勒索、打家劫舍的不法勾当。

唐山的菜刀队有多嚣张?1982年5月,“菜刀队”的劳教分子赵海泉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殴打一名少女,又是打女生,是不是与今天唐山烧烤店打人的事件很相似。但是赵海泉的行径要更加恶劣。

当这名少女逃到唐山市林西派出所时,赵海泉竟然没有丝毫忌惮,而是追到派出所当着民警的面继续殴打,随后,赵海泉被抓,但也仅仅在劳教所关了十一个月。

让人没想到的是,赵海泉出来后,竟然公然带着几个不法分子到办案民警家中闹事,当这位朱姓民警开枪自卫,打伤赵海泉的腿后,赵海泉及其家人更是对此纠缠不休,而且恶人先告状,不断来派出所闹事,最后这位民警被停职反省。

为什么派出所无法保障所里警察的安全,因为当时的唐山菜刀队嚣张得很,就以林西派出所为例,所里十二位民警,有三个挨过“菜刀队”的打,不仅是林西派出所,整个唐山的派出所都受过“菜刀队”的欺负,甚至有一名叫龚振山的所长,他的家都被不法分子炸毁了。

连警察都敢打,可想而知平民百姓会被“菜刀队”欺负成什么样子。

在那个社会处于变革期的年代,其实不仅是唐山,全国各地的治安状况都堪忧,在东北,小混混、小流氓打架斗殴也是常事,在当时的东北,震惊全国的就要属“东北二王事件”了。

1983年2月12日中午,犯罪分子王宗坊、王宗玮混入沈阳空军463医院行窃,王宗坊撬开小卖部房门,入室盗窃,王宗玮在外放哨。

此时,医院人员发现王宗玮形迹可疑,将他带到医院外科室盘查。后又抓住企图逃跑的王宗坊,将他带到外科室隔壁房间审查。这时,王宗玮趁机开枪打死医院人员周仕民,又闯入隔壁房间,打死了孙维金、刘福山、毕继兵、打伤吴永春,“二王”匆忙逃窜。

光天化日之下,打死打伤数人,性质极其恶劣。1983年9月13日,王宗坊、王宗玮在江西广昌县被发现。1983年9月18日,在当地军警的配合下,“二王”被击毙。

值得关注的是,王宗坊被击毙时才30岁,原是沈阳市大东区辽沈卫生院的药剂员,1979年因扒窃被判刑3年,1982年3月刑满释放。

可以说,刑满释放仅一年,他就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且所犯之罪更加恶劣,曾经受到过法律的惩处,为什么没有吸取教训,这是需要研究的事情。

而王宗坊的弟弟王宗玮,年龄则更小,被击毙时才26岁,原是沈阳七二四厂六车间材料员。

能反应当时东北治安的还有一本小说《东北黑道风云二十年》,说得就是那个年代的事迹。

在1983年,除了东北“二王事件”,还有“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强奸杀人案”,当时被称为“六·一六”大案,性质也极其恶劣。

1983年6月16日,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的林业设计院红旗沟农场。于洪杰、韩立军、杨万春3名有盗窃、犯罪纪录的流氓青年,邀约王守礼等另外7名青年一同喝酒,趁着酒醉,一群人竟约定血洗红旗沟。王守礼、李东东2人不愿参加,但被其他人控制在场。于洪杰等8人在红旗沟农场持刀杀人,主要目标为男性,一小时就杀死16人。

后将农场内的一群女场员绑架,实施了强奸、轮奸罪行,又杀死其中几人。酒醒后,于洪杰和韩立军自知死罪难逃,点汽油自爆,韩立军死亡,于洪杰重伤。几个女青年逃出农场向外求救,警察赶来抓获了剩余七名流氓分子,事后两名主犯于洪杰、杨万春被判死刑,其余罪犯因未达年龄未判死刑。

东北“二王”案,内蒙古“六·一六”案只是当年发生的两起性质最为恶劣的案件,其他的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敲诈勒索更是不胜枚举。比如在此之前,在上海还发生了流氓袭警并当众猥亵妇女的“控江路事件”。

根据公安部的统计,进入20世纪80年代,1980年全国立案75万多起,其中大案5万多起;1981年立案89万多起,其中大案6.7万多起;1982年立案74万多起,其中大案6.4万多起。

许多城市公共场所的治安都较为混乱,以至于妇女不敢在夜晚上班,人们失去安全感。从全国来看,整体治安状况堪忧,换句话说,已经到了非打不可的地步了。如果不将治安状况扭转过来,那怎么会有良好的营商环境,没有良好的营商环境,改革开放将难上加难。

为了整治全国的治安环境,中央决定重拳出击,打击社会上的黑恶势力。

“六·一六”大案发生一个月后,1983年7月16日,时任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在北戴河向邓公汇报工作,在汇报“六·一六”大案的侦破同时,将唐山“菜刀队”作为典型事例进行了汇报。

针对当时严峻的治安形势,总设计师认为应对措施必须要严,他说:

“搞得不痛不痒的不行,这样搞是不得人心的”。

他提出的方法颇有军事家的本色:在3年内组织一次、两次、三次战役,一个大城市,一网打尽,一次就打他一大批。

1983年8月25日,1983年8月25日,中央政治局作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 “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

前者规定对一系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

这一年,数十万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卫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进行特种训练,这也是1983年严打成功的关键。

“严打”自1983年开始,一直持续到1987年1月进入尾声,共分三大战役分步实施:第一阶段1983年8月至1984年7月,第二阶段1984年8月至1985年12月,第三阶段从1986年4月上旬到国庆节,加上收尾工作,历时3年零5个月。

让人谈之色变的唐山“菜刀队”是此次严打的重点打击对象。仅仅几天的时间,警方就逮捕了50多个“菜刀队”主要成员,依据从重从快原则,这些人全部被执行了枪决,而没有被枪决的“菜刀队”成员,也被法律严厉制裁。

经过此次严打,“菜刀队”也彻底走进了历史。

从全国层面上看,在1983年第一次严打期间,共查获各种犯罪团伙19.7万个,团伙成员87.6万人,全国共逮捕177.2万人,判刑174.7万人,劳动教养32.1万人,其中,第一阶段逮捕102.7万人,判死刑的2.4万人。为应对这个时期关押场所紧张,一方面进行突击性建设,另一方面,改建了一些公安机关办公用房并借用一些单位库房,作为临时监房。

单从数字上看,就可知在严打前不法分子有多少了,几乎到了各个城市各个角落都有的地步,这些不法分子散落在全国,会给人民的安全造成多大的威胁,不可想象。可以说,1983年的严打是一次不得不开展的行动,因为犯罪分子的嚣张及猖獗,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必须要给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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