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从成都市发改委官网获悉,日前,成都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建议,拟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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