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湖是慈溪市第一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城市供水的重要来源,其水质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但是个别群众却为一己“私利”,无视“禁止垂钓”的警示牌,仍在杜湖进行垂钓。
近日,观海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杜湖周边检查时发现多名男子正手持鱼竿,在杜湖水库旁进行垂钓。执法队员当即上前劝阻,责令其立即停止垂钓行为,并对钓获的鱼予以放生。
“我听说这边的水质好、鱼也好,就想趁着天气好,来这里钓个鱼,打发一下时间,没想到这里是水源保护区,不能钓鱼。”当事人蒋某解释道。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观海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蒋某等人分别作出了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并向在场群众阐明了相关法律法规,着重指出了在水库垂钓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以及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损害。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主动接受处罚,并保证不再到水源保护区进行垂钓。
今年以来,观海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大对杜湖禁止垂钓、游泳等普法宣传,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检查管控,对破坏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水源水质的违法活动进行严厉查处,已立案查处相关案件26起,教育40余起。
下一步,观海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联合杜湖水库管理处、生态环境所等各部门增加联动执法频次,继续加大对杜湖水库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筑牢杜湖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生态防线,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