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法艺术的“雅”,
是人们对好的书法作品的敬赞之称。
雅的作品一般表现为外观简朴、平易,
内涵丰富,有笔法和章法,
有书卷气和韵味,有意境和深度,
不一定非常漂亮但肯定看的舒服、耐看。
二、书法艺术的“俗”,
是就艺术水平和意境、
格调不高的书法作品而言的。
“俗”在这里绝不是指“风俗”、“大众化”。俗的书法作品,我们常说的“俗字”“俗书”,一般表现为笔性弱、笔迹光滑、结体刻板,意境不高,姿态妩媚,风格狂怪、有躁气,或强劲霸悍、鲁莽。成因在于临帖不深入、学习不踏实,却刻意追求自我,表现欲强。比如类似我们之前说的所谓“现代派”书法:
三、“雅俗共赏”的书法作品,
是客观存在的,是好字。
“雅俗共赏”的书法作品,
其艺术层次和格调应归属“雅”作之列,是好作品。
“雅俗共赏”是形容词,形容书法作品能得到不同层面欣赏者的赞赏、喜爱。对“雅俗共赏”不能机械地理解,否则,只会导致理论上的苍白和实践上的缺失,
对书法艺术的健康、持续发展毫无促进作用。同时,还应看到,“俗”作中未必就没有“雅”的方面,“雅”作中也未必就没有“俗”的成分。雅俗共赏能获得专业人士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喜爱,比如毛泽东、赵朴初、启功等大先生的字。
四、书法作品是书法家心灵的语言。
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和我们日常的语言表达有相通之处。在现实生活中,同一个意思,用A种方式表达和用B种方式表达以及用C种方式表达,会有不用的语言效果。书法也类似,人们欣赏、感受不同的书法形式和风格,就会得到不同的艺术效果。
从书法审美来看,甲认为不好的书作,乙却未必认为不好。有一种情况,有的书作确实是大家一致地称好、称美。如:人们欣赏唐代代表书家的楷书作品时,几乎是一致地称好、称美;人们欣赏毛泽东的草书作品,也是一致地称好、称美。笔者认为,这就是“雅俗共赏”。
五、在书法中,雅、俗、雅俗共赏
三者的“雅”和“俗”所指不同。
“雅”、“俗”是就作品的品第而言,是指作品的格次,而“雅俗共赏”的“雅俗”是指具有一定个体差异的观赏作品的人,是指不同个体差异的人共同欣赏和赞美书法作品,并非是指人们在一起欣赏“雅俗”。很多时候,雅和俗是对立的。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俗字仍旧有市场,甚至大于雅字。
六、书法作品创作者(书法家)的
“雅”、“俗”也是相对的,
不是一成不变的,
书法家在美学知识、
理论水平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有的书法家面对一幅书法作品,能讲得头头是道;有的书法家面对一幅书法作品,则不能作较为合适的评述,甚至有时他(她)就是作品的创作者。这些情况都很正常,因为客观存在着欣赏水平与文化程度、职位高低与艺术审美不一定是成正比关系的实际情况。
七、“雅俗共赏”是就作品的审美层面而言,
其词义本身并不否认书法创作者、
欣赏者审美需求的多样性。
“雅俗”不是指书法创作者、欣赏者的品格,而是指各种主观因素的不同所致的人们审美的差异与区别。我们在观赏书法的过程中要注意,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书法,不能一味的认为是“俗字”或者是“丑书”,要跳出个人的喜好,客观看待笔法、章法基本功以及作品的意境和语言表现,多方面客观评判,这才是一个合格的书法人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