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我市召开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会议暨第三季度乡镇党委书记例会。市委书记申守勃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王庆主持会议并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村集体经济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新之就《庄河市关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奖励指导意见(试行)》进行解读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铁岩出席会议。大连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处长刘常识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大强村富民力度,有效消除“空壳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不断巩固拓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成果,全市村集体经济整体实力显著增强。全市上下要深刻认识发展村集体经济既是经济任务、更是政治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肯定工作成绩,客观分析形势,抢抓机遇、担当实干,坚持以目标导向推动村集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会议强调
● 要在拓展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上下功夫,既要结合实际深化拓展大连“五种模式”和我市“六种模式”,又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善于做好“土特产”文章。
● 要在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上下功夫,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自我加压,主动找准符合自身条件的发展模式,积极探索自主经营,走出符合自身发展的产、供、销新路子、新途径。
● 要在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质效上下功夫,聚焦发展村集体经济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党群共富责任区、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村办企业)、产业联合党委、社企联盟”等平台载体作用,持续抓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不断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
会议强调
要落实《庄河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组织优势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行动计划(2024—2025年)》,把“强班子、强队伍、强发展、强保障”放在首位,坚持想办法、谋举措、勤推动,着力激活内生动力,抓紧对标对表,建强干部队伍,强化联动配合,加强考核监管,发挥制度效能,真正做到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体制机制凝聚发展集体经济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体经济发展各项任务。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大连市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教育培训宣传片;青堆镇、兰店乡、城山镇、石城乡、大郑镇、塔岭镇党委书记作交流发言。
融媒体记者丨乔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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