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山水画的程式化造型语言

乐活   2024-11-24 16:00   河南  

黄宾虹先生在《与傅怒庵书》中提出:“画有民族性,虽时时代改变外貌,而精神不移。”山水画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结晶,流传千年而没有消失被其他艺术取代,除了其深厚的文化内涵,还因为传统的艺术表现语言。

山水画之所以不同于风景画,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独特的形式以及程式化、符号化的造型语言,笔墨皴法是山水画的外部形式特征。山水画总体的价值核心是表达理想、抒发情感,遵循着这样的原则,历代山水画家用自己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地创造出各种表现语言,经过一千多年的沉积而形成一套程式化、符号化的语言体系。

在山水画创作,丰富的生活积累和强烈的情感注入至关重要,但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语言――笔、墨的运用和意匠手段,对于山水画的创作更是关键所在。作为一种独立的图像语言,山水画艺术的表现形式解决了艺术如何通过营造山水来表达情感的问题。


所谓“程式”就是相对固定的、规范化的组织形式。正如张连在《形式美新论》中这样写道:“所谓程式化就是将已获得成功的艺术表现方法和程式固定成为一种形式,程式化即形式化。”中国传统艺术都有自己的表现技法程式,中国画画面的构成、线条的运用、颜色的配置乃至形象的塑造,都有相当大的程式化成分。

中国传统艺术历来重法度、讲程式,中国传统京剧中的“起霸”、“趟马”、“云手”、“水袖”等一系列唱念做打,其一招一式都是抽象的程式化的表演;中国诗词中的起承转合、平仄声韵,书法里的落锋行笔、结构章法皆有程式可循,都是利用程式化手法来加强艺术表现力。中国传统绘画也是一样:人物画的各种描法、山水画的各种皴法、花鸟画的各种勾法、点法,无论是工笔还是写意,都有一整套的操作规范,特别是诗、书、画、印的有机结合,更使中国画具有综合性的艺术特点,形成一种趋于完美的程式。正因为有了这些程式的创造,才加强了中国画的形式感和民族性,这些程式与内容形成有机的整体,以程式来概括并充分地表达内容,又以内容来丰富和发展程式化,使内容与程式高度统一。

仅就山水画而言,其山、石、树、水、云等表现技法均是以程式化为基础的高度意匠的表现形式。如山石的各种皴法有:斧劈皴、披麻皴、折带皴、解索皴钉头皴、豆瓣皴、荷叶皴、云头皴、马牙皴、米点皴等等;树叶的各种点法有:个字点、介字点梅花点、胡椒点、垂藤点、仰叶点、大混点、小混点、平头点、仰头点和各种双勾夹叶点等;“石分三面”、“树分四枝”、“松皮如鳞”、“柏树缠身”、“仰为鹿角”、“垂为蟹爪”等等,这些都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在以抒发理想、表现情感的创作思想驱使下,古人长期对自然界观察后结合自己的艺术实践,总结归纳出来的程式化的艺术语言。


山水画诞生之初,由于脱胎人物画,其表现技法也必然受人物画影响,早期山水画沿用的是勾线填色的方法。随着山水画不断的发展,在历代画家不断的探索下,山水画自己独特的程式化的语言――“皴法”出现并形成体系。

皴法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在中国山水画家在探索“笔墨”这种特殊表现形式的过程中形成的。最先认识到笔墨重要性的是五代画家荆浩,在他的《笔法记》中提出山水画的“六要”:气、韵、思、景、笔、墨。荆浩已经认识到不同的用笔和用墨所能表现出的视觉感受,以及在情感表达中的不同作用。他认为单纯的强调笔或墨是不完善的,“吴道子画山水有笔而无墨,项容有墨而无笔,吾当采二子之长,成一家之体”,他融合了笔和墨的表现力探索出了一套表现山水树石的“皴法”,开创了山水画的笔墨造型语言系统,这一系统的建立为后来者开辟了新的途径,以后的山水画家就可以利用个人对自然山水的意象化体悟和对前人经典作品的笔墨图式学习,书写“胸中丘壑”。

历代画家十分注重笔墨,而且总结出完整的山水画皴法的程式,讲究笔法、墨法,追求笔情墨趣之美。在用笔墨表现自然景物时,由于画家对客观物象的思想感情、感受不同,皴法的表现就各不相同,就形成山水画多姿多彩的艺术风格。同样是以自然风景为题材,西洋风景画,是凭借视觉来再现自然对象的真实,而中国山水画则必须通过点线所组成的程式符号来表现对大自然的感受和意象.对于表现客体而言,西洋风景画是具体对象的再现,中国山水画则是主体对客体的抽象.因此,可以说没有程式符号的语汇,就形成不了中国的山水画。

中国绘画的特点,是把艺术语言自身的审美价值和在情感表达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提到主要的地位,又不放弃对自然形象的结构、特征的刻画。这样,造型的技术就必然要求一种既与客观事物的视觉直观面貌不同(如用概括性,表现性功能较强的“线条”,而不是模拟性功能较强的“光影”),又能传达出对象基本形象结构特点的造型手法,从而建立起一套与自然形象“绝似而又绝不似”的画面形象符号系统。传统笔墨技法是历经历代画家概括、提炼、升华而形成的,而且,中国画的笔墨千变万化的本身,也颇具情趣韵味和形式美感,这也正是中国山水画所独具的意味形式和艺术魅力。从现实意义上讲,衡量山水画家艺术水平的最主要的标准,是笔墨语言的表现功力和意匠手段。

程式化的形象描写法,使中国绘画超越视觉客观形象,而集中注意于对心理空间地审美意境体验,并将这种内心体验以笔墨的语言图式显现在画面上。笔墨皴法不仅是画家表现物象的媒介,还是画家抒情达意的载体。可以说,程式化的笔墨皴法是主观世界反映客观世界的一种手段,画面中山川树木的神情生气完全是通过符号化的笔墨体现出来的。

在用笔墨表现自然景物时,不同的皴法运用,表现了画家对客观物象的不同思想感情、感受,形成山水画多姿多彩的艺术风格,皴法不仅仅是造型语言,也是情感的符号。山水画的程式化表现把山水当作一个具有特殊意味的视觉感官经验对象来表现,这是艺术家的精神体验,转化成具有强烈心理内涵和暗示的笔力与线条、墨色与水的相融,一种心灵的痕迹直接通过毛笔、墨色和水进而达到主体意识的升华。贝尔说“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山水画的程式化的语言体系构成的形式因素所蕴含的意味和自身的审美价值,对于传达“抒情言志”这样的核心思想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也构成了山水画创作方法的外部特征。


程式化不是可以套用的公式化。长期以来,对山水画的程式化语言,存在一些偏见,认为程式化是落后的陈旧的,是脱离现实的玩弄笔墨。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程式是在高度艺术加工创造中诞生的,并且在不断的发展着、丰富着。它是高度艺术加工的结果,是简洁有效的艺术语言。历代有成就的画家,都是在深刻领会、理解程式化的基本精神之上,不断创造着新的程式,丰富着山水画的表现方法,也强化着山水画的民族特点。程式化的表现实际上是一种高度概括的、高度成熟的、具有相对稳定程式而又符合形式美规律的、用以丰富作品内涵和加强艺术表现力的一种特定的艺术语言。这种艺术语言是特定历史文化的积淀,它的形成受民族、地区、文化传统和审美观念的制约,它是历代艺术家经过长期的艺术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产物,也是中国画发展到一定高度的必然产物。

文章源自网络,文中图片选自柳堉的《山水册》



艺域无疆1
无何有之乡,有一座痴梦山,痴梦山里有一座呓语斋,呓语斋的主人整天做着痴人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