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年我们还会向村上支付‘协调费’4000元,这笔费用对于我们小公司来说是不小的负担。”此前,新津区纪委监委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该村一名企业负责人的烦恼。
经核实,2007年起,新津区宝墩镇董大桥村将130亩土地租给某公司使用,并要求该公司在合同租金之外每年向董大桥村支付4000元协调费,用于该村日常事务开支。
“董大桥村存在这种问题,那么其他村、其他镇街是否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新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经集中整治排查起底问题线索,类似巧借“卫生管理费”“协调费”名义摊派费用等问题长期存在,如不及时整治,可能将积重难返。
新津区纪检监察干部走进群众身边了解情况,摸排违规摊派问题线索(彭尹宣 摄)
新津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纳入整改监督内容,从“小切口”入手展开“深突破”,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整治违规摊派等与民争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乱象,为企业和群众卸下“包袱”。
“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协调党政、案管、信访、审查调查等部室共同梳理问题表现形式、监督检查要点、群众访谈提纲等,形成操作指引,充分结合深化作风整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有事找纪检’‘群众最不满意的事’征集办理等工作,‘室组地’协同联动,走进项目现场、走进服务一线、走进群众身边,广泛摸排违规摊派方面问题线索。”新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灵活运用巡纪深度融合监督模式,依托区委巡察机构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将违规摊派问题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巡前组织会商,与巡察组共享操作指引,共同确定重点关注领域、监督要点等内容,巡中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力量,与巡察组共同进村社、入林盘、走企业,直插一线收集违规摊派问题线索,巡后启动问题线索快移快查机制,对反映具体、条件成熟的违规摊派问题线索迅速处置。
“村上已经将公司支付的6.4万元‘协调费’退还给了我们,多亏你们的有效监督和推动。”董大桥村相关企业负责人在区纪委监委进行电话回访时,表示了由衷的感谢。截至目前,新津区纪委监委已发现违规摊派问题线索7个,立案7人,5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全区形成有力震慑。
下一步,新津区纪委监委将聚焦群众所急所忧,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强化监督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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