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不仅是句口号,更是一条准则。既然端起了酒杯,就要放下车钥匙,不能总抱着“我以为”“我感觉”的侥幸心理,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置安全于不顾。连日来,交警集中开展酒驾专项治理行动,连续查处多起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出行环境。
10月14日晚,交警曹庄大队在宁河区光明路巡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沿光明路由西向东行驶且轨迹异常。随即,交警对该车进行拦检,经现场检测,驾驶人存在醉驾嫌疑。“我错了,我以为这么晚了……”面对交警的询问,这名刘姓驾驶人一脸悔意。
10月16日,同样在光明路,交警曹庄大队又查获一名涉嫌醉驾的违法人,据了解,该驾驶人朱某在晚饭时喝了点酒,感觉很晚了驾车回家应该没问题,没想到刚刚上路就被查获。后经抽血检测,刘某和朱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为162mg/100ml和13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交警已依法吊销两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10月21日晚,马某与几位好友相约在一家热闹的烧烤店。酒过三巡,朋友们纷纷提议打车回家,但马某却心存侥幸,觉得自己酒量不错,不顾酒驾的危险性执意要驾车离开。结果没开多远,就被正在执勤的芦台大队交警拦下。经现场检测,其数值是醉驾标准的2倍还多,后经抽血检测,确认其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核查,交警发现马某在2019年已因有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目前,交警已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10月24日,唐官屯大队交警在流庄路沿线执勤时依法拦检一辆小客车驾驶人。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醉驾标准。面对交警询问,该驾驶人拒不承认曾经饮酒,后经交警教育后,该驾驶人最终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随即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在进一步查询时,交警发现该驾驶人不仅存在醉驾违法行为,且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请每一个驾驶人
谨慎驾车、安全出行
时刻警醒自己
切莫存侥幸心理
小编工资涨5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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