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准格尔旗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并实施,该办法的实施旨在加强准格尔旗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健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机制,有效防治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通过全链条监管、全过程监管、多部门协同监管,强化联动共治,形成全流程全链条管理,着力营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管理办法》内容进行系列解读。
要点解读
第四章 招标
关键点:如何判断招标项目
《管理办法》对准确理解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规范规模标准以及招标原则做出明确规定。
下列符合规模标准的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咨询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
来源:准格尔旗融媒体中心
校对:刘柯彤 千娜
审核:王兴宇 任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