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发生在2005年,当时因为这个案子我内心受到极大震撼,一度有些抑郁,后来也因为这个案子我离开了工作五年的地方,从事了一个我从来没设想过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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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我刚加入刑警队没多久,作为一个“新兵蛋子”,我整天跟着队里的“老兵们”穿梭于各大餐饮场所,去过的酒场比犯罪现场还要多。
没办法,我所在的县城是个小地方,犯罪案件少的可怜,一年到头小偷小摸的事情都发生不了几次,更不要说大的刑事案件。
我印象中这个地方上一次发生凶杀案是在十年前,然后就是眼前这个案子。
7月26日下午,我们接到派出所电话,民警说接到群众举报,在滏阳河边发现一具尸体。
一般来说群众的报警电话不会直接打到刑警队,而是先报案到派出所,派出所确认是刑事案件后,再联系刑警队前往现场。
我们接到电话那会儿已经是傍晚,夏日炎热,再加上连日来的大雨,让天气变得异常潮湿闷热。
我和队长到达现场后,简单了解了情况:
死者为男性,40岁左右,尸体埋在河床下大约两米的深度,连日来的大雨冲刷河岸让尸体裸露出来,河边的群众看到后立即报了警。
现在法医老吴正在查看尸体。
我们队长用带着点微醺的语气问老吴:尸体的情况怎么样?
老吴说:“目前已经高度腐烂,无法看出死者生前的样貌。”
“确实,这种高温高湿的环境最容易让尸体腐化。”我说。
“尸体腐化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气温,还有一种酸性物质。”老吴说。
“酸性物质?”
“对!准确地说应该是硫酸,死者死后被人泼过硫酸,面部居多。”
我们猜测可能是凶手和被害人有过接触,怕别人一眼看出被害人的身份,进而联想到自己,因此采用硫酸毁容。
“那死亡时间是什么时候?”我问道。
“根据尸体腐化的情况判断死亡时间为3天,也就是23日,时间大约是下午5点左右。”
“派出所有最近报失踪的案子吗?”队长问。
“有,但是目前无法分辨死者的样貌,不能确定他到底是谁。所以查起来可能比较费劲。”我回答。
“那就先搜一下,看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其实查验身份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化验dna,可以做指纹比对......但尸体的指纹同他的面容一样被破坏,而高度腐化的尸体又让提取有效DNA样本的难度显著增加。
因而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就是人脸识别或者看一下死者身上有没有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
好在我们发现了死者胸前的口袋里有一个证件,上面写着“汉吉律师事务所李岩律师”。
这不免让人有些疑惑,既然凶手选择毁容,那为什么会漏掉这么重要的线索呢?
“也许是因为杀人后高度紧张,疏忽了。”我的同事判断。
有可能。
大多数罪犯杀人后头脑中会想起影视剧中关于凶杀案的操作,例如焚尸、溶解、毁容......这些常规行为,但是很少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场进行细节上的破坏,进而真正影响到案件侦办的进程。
这就是大多数人所不具备的反侦察意识。
既然凶手留下了线索,那么接下来案件就有了方向,我们正式立案,将这起案件命名为“7.26凶杀案”,我自告奋勇做案件的主办侦查员,队长看我平时表现不错,答应了。
也就是因为我当时的主动,导致后来结果将我推向了另一条路。
接下来我们刑警队被分为两队,一队前往汉吉律师事务所调查李岩的情况,包括他近期交往活动的范围和对象;另一队则是在案发现场调查,看有没有目击证人。
短暂的调查后我们回到队里汇报调查的情况。
事务所那边反映李岩律师为人正直谦和,很少与代理人产生纠纷,但是近段时间他和一名中年妇女发生了争吵,时间是在5天前。
他们在调解室产生争执,吵架的原因并不清楚。
据律所的其他人回忆,那名妇女戴着口罩,看不清面目,只听见争吵的内容涉及到10年前的聂正峰案,听说话的语气那名妇女应该聂正峰的母亲。
据我们了解,聂正峰的母亲叫张桂芝。
1995年聂正峰因奸杀一名纺织厂女工被捕,经审讯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岩当时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上庭,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正峰死刑并立即执行。
这么多年过去了,张桂芝找到当时的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做什么?还发生了争吵,不由得让人产生怀疑。
另一队人员,他们排查案发现场周边的情况发现有目击者在23日晚上看到一辆出租车在河边停留,大概有一个多小时。
车辆的牌照没有完全看清楚,只记得尾号好像是37l,车的颜色是黄绿色。我所在县城里使用黄绿色出租车的公司,只有长盛公司。
通过调查发现确实有尾号37l的出租车,车主正是张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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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案件的线索都直接指向一个人,张桂芝。
她成为案件的关键人物,也是最大嫌疑人。
当我们询问长盛公司张桂芝的下落时,他们说:“张桂芝已经有好几天没来上班了,她平时不这样,基本天天都按时按点上下班,但最近不知道在怎么了,好几天没来。”
“那23日那天她有出车吗?”我问。
“没有,那天她请假了。”长盛公司的负责人回答。
随后,我们又找到张桂芝的家。
敲开门,看到的是一个满头白发,身形佝偻,面容憔悴的中年妇女,她抬起头,看向我们的时候眼神中有一种等待许久的平静,仿佛对我们的到来一点都不意外。
“你好,我们是刑警队的,请问是张桂芝吗?”我说。
对方没有应答而是愣了几秒,缓过神后才回应:“我是。”
“我们在调查一个案件,有点事情需要你配合调查。”
她并没有表现出惊讶,反而觉得一切都很自然,也没有问到关于调查的内容,只是说了声“好的”,便跟我们回到队里。
回去后,我们把她带到审讯室,她进去时还在四周张望,表现得对这个地方很好奇,好像这里发生过什么故事一样。
但据我们了解张桂芝家中只有儿子聂正峰进过公安局,其他人都没有过犯罪经历。
当我们问到关于案情的一些情况时,她在审讯室始终沉默不语,也许是她知道事情败露没必要狡辩,也许是别人告诉过她不要说话以免留下线索,反正无论我们问什么她都不回答,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两天。
既然她不说,我们也没有再继续审问而是对她的住所进行了搜查。
因为一个人如果有过杀人行为,那她的住所或者其他地方多多少少会有这些遗留的作案工具或者可疑痕迹。
果然,我们搜查到了,只是谁也没想到搜查的成果竟然如此“丰硕”。
我们在车子的后备箱找到了一根绳子,一瓶没有用完的硫酸(上面有她的指纹)和一双泥鞋。
经过初步比对发现这些东西正是杀害李岩的用具。
看到这些,她不再沉默,而是主动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人是我杀的,杀完后用硫酸毁容,人埋到了河边。”她说。
“人是你一个人杀的?”
“对。”
“据我们了解你一直和你的丈夫生活在一起,他人呢?”
“我丈夫这几天不在家,他去吉林出差了,在他走后我去找了李岩。”
那个时候因为没有手机,我们无法联系到张桂芝的丈夫,于是安排人员去铁路局查是否有他丈夫5天前前往吉林的购票记录。
“你找李岩说了什么?”我问。
“说10年前的那个案子。”
“那为什么要杀害李岩?”
“因为报复?”
“报复什么?”
“报复那些罔顾事实真相、冰冷无情,视人命如草芥的人。”
我听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总觉得和李岩对不上,因为我们调查时李岩的同事对他的评价很好,不太像她口中所说的那种人。
不过后来她的描述让我逐渐理解了。
“10年前我的儿子被判死刑,而李岩正是对方的代理人,我始终觉得法院对她儿子的判决有失公正,而李岩作为律师,罔顾事实真相,助纣为虐,是在他的极力争取之下,我儿子的判决结果才那样重,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处决,连上诉的时间都没有留给我们,他理应该死。”
这就是她所说的“报复”。
交代完这些后她还带我们指认了现场,并描述了死者的基本特征,也都能对得上,后来我们去铁路局调查的同事回来,发现张桂芝的丈夫确实有前往吉林的购票记录,只是暂时无法联系上他。
随后我们将案情移交检方,由检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三天后,法院进行审判,认为张桂芝为泄私愤,打击报复,手段残忍,影响恶劣,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我本以为到这里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没想到才刚刚开始,一周后的事情,让我们对所有人都意想不到。
「READING」
一周后,一个叫张合的男人自称是张桂芝的代理律师,他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说7.26案件存在重大疑点,要求重新审理。
他的理由是张桂芝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发生命案时,张桂芝虽然没在公司上班,但她去了老年活动中心,活动中心的所有人都可以证明,而且有视频录像,证明张桂芝没有作案时间。
可是当初在审问张桂芝的时候她并没有说自己不在场,现在案子已经结束了,法院都已经审判了,她为什么要这个时候说出来?
但是随后发生的情况,让我明白了她的用意。
第2天县里的一家报社发布了一篇报道《拘留三天,仅有一天的笔录,前两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很好奇他们是怎么知道笔录的事情,毕竟审问是在审讯室内部进行的。
不过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标题太吸睛了,再加上之前张合起诉的理由说张桂枝具有不在场证明。
人们不禁会产生疑问,当时审问的时候她怎么不说?是不是有人威胁她不让她说?
这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便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有人在胁迫张桂芝认罪,换种说法就是他们怀疑司法机关在审判此案过程中的公正性。
虽然我们确信并没有胁迫这种事情,这一切都是她自己承认的,但是不在场证明却是我们之前没有调查到的。
是我们被那些证据和张桂芝的态度迷惑了,先入为主地认为她一定就是凶手,所以才忽略了不在场证明的调查。
可是公众不会这么觉得,他们就觉得是我们故意不让她说,如果不在场证明属实,那我们就是黄泥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当时正值南方都市报报道“佘祥林案”——被害人10年后重现人间,审判机关被指责徇私枉法,一时间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公众此时对于冤假错案的关注度很高。
上级部门对此也高度重视,市局派了一队刑侦专业人员来帮助审查。
经过简单的沟通,市局领导发现我们在审理案件的过程当中确实存在很多遗漏的地方,例如东西在作案后为什么不扔掉,而是放到了车的后备箱?
勒死人的案件当中,被害人至少需要5分钟以上的持续施力才会让人窒息而亡,期间被害人还会因为强大的求生欲表现出极大的挣扎。
也就是说凶手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把一个成年人勒死。
一个女性显然不能够满足这样的条件,她到底是怎么把人勒死的?
他有没有同伙?他家里除了他之外还有没有其他人?
这个时候我们才明白我们遗漏了一点也就是他丈夫。
她之前说她丈夫去吉林出差了,我们从铁路局查到了他的购票记录,但实际上他有没有上车。
有没有去吉林?
不得而知。
于是,怀疑的重点就到了她丈夫身上,为了弄清楚她丈夫的情况,我们对张桂芝又进行了一次审问。
审讯室里她表情淡然,自始至终对于她被判罪与上诉的事情,都没有表现出什么情绪变化。
只是在我们谈到案件疑点的时候她抬起了头,问道:“你们也觉得我是冤枉的?”
我很好奇,冤不冤枉的你不是最清楚吗?
“法院对这个案子有什么新的观点吗?”她接着说道。
“法院认为关于你杀人的事情,证据不充分,事实不足,决定发回重审。”我回应。
这时她眼中好像有光,好像这个答案她期待了很久,随后又低下头发出一阵嗤笑。
“原来真的有人在乎真相。”
随后她说了句:“谢谢!”
我们有点愣住了,没明白她此时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然后我继续问到他丈夫的事情。
“我说过,他出去办事去了。”她说。
“我们查了那辆车,你丈夫买的那张票没有被销票,所以他没有上车,你还在撒谎。”
“也许他临时改了行程,我也不太清楚。”
总之,无论我们怎么问,她都没有提供什么有用的线索。
“上次你说你杀人的动机是因为李岩在聂正峰案中影响了判决结果,你出于报复杀害了他,但是据我们所知聂正峰在当年的审问中亲口承认自己杀了人。”
“亲口承认的事情就一定是事实吗?”她的质问掷地有声,仿佛这句话在她心中憋闷了很久,此刻才得以释放。
她继续说道:“就像我上次亲口承认杀了李岩,那你们相信吗?如果相信了现在还审问我干什么?警官,你根本不了解当年的聂正峰案发生了什么,你去看当年的案件吧,我这里没有你们想要的答案。”
聂正峰案!
又是聂正峰案,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总感觉这个案子和十年前的案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仅仅是出于报复的杀人动机这么简单,应该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隐情。
于是我找到当年的卷宗,仔细翻看了聂正峰案。
「READING」
卷宗里一共三份资料,一份情况认定,一份尸检报告,一份讯问笔录。
情况认定里面记录着:1995年8月28日早晨,群众在玉米地里面发现一具女尸随即报警,警方在调查期间,有人反映聂正峰平时行为诡异,形态猥琐。
8月31日,公安局传唤聂正峰将其带到审讯室。
经过审问聂正峰亲口承认了杀人事实:
27日傍晚,聂正峰下班后骑车回家。
中途路过一片玉米地遇到了受害人钱某,于是心生歹意,骑车超过后将其别倒,拖至玉米地用拳头将钱某打晕、强奸,随后怕事情败露,又用受害者的上衣将其勒死。
他也指认了现场,描述了死者特征及作案过程,与查验结果一致。
最终认定聂正峰故意杀人并判处死刑。
尸检报告中显示被害人头部面部均遭到重创,导致昏迷后因颈部被勒,窒息而亡。
尸检结果与聂正峰的供述一致。
剩下的资料中还有一份笔录写着9月3日聂振峰亲自供认杀人事实。
9月3日?怎么是9月3日?
聂正峰是8月31日被带进来的,笔录是9月3日,中间隔了两天,怎么又是隔了两天?
再翻看卷宗发现已经没有其他资料。
想要再了解其他情况,就只能问队里的老人了。
队里的法医老吴在职时间很长,但是他当时并没有办理这个案子。
在他的印象中,这个案子在当时影响很恶劣,社会轰动很大,领导也比较关注,但是这件案子的主办人员及领导大部分现在都已经高升,不在本地,其他人员也不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
不过他向我推荐了一个人——南河镇的郑月波警官。
“我怎么没有听说过这个人?”我说。
“你上班时间不长,你当然不知道。5年前,他向市局反馈聂正峰案中存在很多疑点,只是后来因为某些原因他被调离执法岗位,被派到南河镇户籍科做了一个办事员。”
当我开车到南河镇,找到郑警官时,他正在户籍室里办理业务。
听说我是为了聂正峰案来的,他从户籍室走出来,来到值班室问道:“为什么突然要查聂正峰案?”
我向他说了726凶案的事情。
他说:“10年过去了,他们还是没放下心中的那个念头。”
“你认识他们?”我问。
“五年前他们找过我,给我看了这个案子审察过程中的疑点”。
“这个案子有什么疑点?为什么张桂芝一直在上诉?”
“你看过卷宗了?有什么感受?”他说。
“犯人已经亲自供认并指认了现场,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供词时间为什么是第三天,前两天的笔录去哪儿了?”我回答。
“这也是我当时的疑问。他们说是因为审案太累不知道放哪儿弄丢了。”这个回答估计他也不相信。
“这种说法很值得怀疑啊!”我说。
“值得怀疑的还不止这些,你看当初的情况认定中关于聂正峰杀人事件的描述并无作案时间的调查。
里面说他傍晚回家,但是没有旁人和亲友的取证,更没有关键证据的支持。”
“所以你认为案发时聂正峰并不在场?”我不由得进行推断。
他没有说话,这时我才明白两个案件的疑点竟然出奇的一致726案和聂正峰案都没有在场证明以及前两天的讯问笔录。
我继续问道:“把这些情况汇报给市局了?”
他嗯一声,像是肯定的回应又像是无奈的叹息。
“可是后来为什么没有再审理?”
他看了我一眼问道:“刚上班没几年吧?”
“5年。”我回道。
“你知道一个案件的审理要经过多少道程序?涉及多少人?而推翻一个案子又会扯出多少事情?造成多大影响?”
“那就对真相不管不顾吗?”
“真相?人都死了还要真相有什么用?”
“你当时上班时间肯定比我长,你肯定也明白这个道理,但你当时为什么还要上报?”我的反应很激烈。
他看着我,认同又纠结,随后说道:“不重要了。”
“怎么不重要?”
我当时还年轻,有些冲动,听到这些话后扭头就往外走。
他看向我,没有动,远远地望着我离开,就像望着当时年轻的自己一样。
「READING」
回到队里以后,我整理了一下资料,写了一个报告给市局。
结果和当年的郑月波不太一样,上级领导回复说:目前7.26案件持续被媒体报道,社会舆论压力很大,要求加快办理此案,抓紧结案,聂正峰的案子过后可以再讨论。
没有办法,我们又只能继续回到726案件本身。
不过这次在尸体查验上有重大发现。
法医老吴在死者的手指处发现几缕断裂的头发碎屑,从发质和颜色上来看,不太像是死者的。
通过化验发现并不是死者的头发,那就只有一种情况,是李岩被勒死时,胡乱抓到的凶手的头发。
我们拿张桂芝的头发与这缕头发做了比较,发现并不一样,又去张桂芝的家中发现了另一种头发。
经过比对发现一致。
这说明死者手中的头发很有可能是她丈夫的。
通过以上的线索分析,张桂芝的丈夫可能才是真正的凶手,而张桂芝所做的一切只是在为她丈夫顶罪。
我们将以上的调查汇报给上级,目前张桂芝的丈夫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且处于失联状态,需要对其进行追捕,并对张桂芝同伙作案的事实进行上诉。
由于之前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社会上关于此案的说法众说纷纭,上级部门为了压住舆论风波,决定尽快开庭审判以止住这场风波。
也就是这个决定将事态推向了另一个顶峰。
在开庭之前,张桂芝见了律师一面,我总感觉他们在背着我们商量一个巨大的阴谋,但是作为警察我们没有权利窃听是犯人与律师的对话。
8月16日,法院第2次开庭审理了726凶杀案。
公众对于这个案件的关注已经达到顶峰,现场挤满了媒体。
开庭后律师张合对张桂芝的犯罪事实并未表态,而是告诉法官他们有新的证人上场。
但万万没想到这个证人的身份会让在场所有人都感到震惊。
“大家好,我是李岩。”
如果不是大白天,而且现场还有这么多人的情况下,我真的会吓一跳。
他是李岩,那停尸房躺着的那个人是谁?难道是……
突然我好像突然间就明白了这一切。
法官当场愣住了,全场更是一片哗然,但他出于职业素养还是让大家肃静,随后问向辩护律师张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合说:“抱歉,我的证人会为大家讲述事情的经过,请大家耐心等待一下。”
最后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李岩,他拿出一封信随后说道:我这里有一封信,请让我为大家读一下,读完后相信大家会明白所有的事情。
信的内容:
我叫聂建斌,是聂正峰的父亲,10年前我的儿子因一桩奸杀案被捕入狱,当警察告诉我们他是凶手的时候,我与妻子都感到震惊。
我们不相信平时体贴孝顺,性格温和的儿子会做出这样十恶不赦、丧尽天良的事情,于是我多次前往监狱探视他,询问关于案情的真相。
在监狱里,我问他这到底怎么回事?
他告诉我他没有杀人,所谓的供认只是有人在审讯室对他胁迫,折磨他不让他睡觉,还给我看了胳膊和胸口的伤痕。
他们告诉他,只要承认大不了关几年就可以出去,为了活命他不得已之下才按照他们的说法承认自己杀了人,但他不知道的是因为承认了杀人,他已经被判处了死刑。
我不敢告诉他,怕他一时间难以接受,既然他说没杀人那肯定有人可以作证。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案发期间他并没离开过他所在的工厂,他的工友可以为他作证。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于是找到他说的那些人,一一询问,发现他当天确实是在工厂,直到天亮才出去,而被害人是在夜间被杀害的,他没有作案时间,由此我意识到我儿子确实是被冤枉的。
当我提到让他们上庭作证时,他们也都同意,但隔天我再去找他们时,得到的回复却是有人警告他们不要多管闲事。
他们怕给自己惹上麻烦,所以不再同意出庭作证,我没有办法,只能一家家跪下来求他们,求他们救我儿子一命,他才19岁,他什么错也没有犯,不该为了某些人的目的而付出自己还未绽放的生命,但是无济于事。
后来我也理解了他们,因为人都是这样,当仗义执言需要付出代价时,他们大多数会选择默不作声。
没办法,我只能继续软磨硬泡,同时向司法部门提起上诉。
有一天,我突然收到通知让我去监狱一趟,我以为是案情发生了转折,司法机关发现了其中的疑点,但不曾想,到了监狱狱警告诉我聂正峰已经被处决了,通知我过来是来领取他的衣物。
这个消息对我来说犹如晴天霹雳,我当场晕厥,被狱警多次救醒后仍愣在原地。
他们让我去医院,但我知道医院救不了我,唯一能救我和妻子的地方应该是法院或者检察院。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从监狱回到了家中,直到我看到妻子时才反应过来儿子真的死了,我不知道儿子当得知自己将被处以死刑时是什么反应,他以为自己不会被冤枉,父母应该很快就会救他出去……
你们谁能明白一个父亲那时的绝望?那种听说自己的子女不明不白死去的绝望。
当一个父亲没有权势,却想为儿子做些什么,不顾颜面、不顾一切想要救他儿子性命的时候,这突如其来的势力,将你的努力摧毁的荡然无存,甚至将唯一的希望都给你捻灭。
绝望过后,我知道儿子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去,我们将他简单安葬后,便开始了上访之路。
我继续去求他们上庭作证,也许是因为人已经死了,后来那些人没有再威胁过他们,他们也答应上庭作证。
但是无论我提交多少次资料,走遍省市级多少个法院检察院,都没有一个司法部门愿意受理这个案件。
他们的答复是犯人已经亲口供认,并指认了现场,案件事实结果清晰,无需再审。
我不知道多少次在心里质问:难道亲口承认的事情就是事实吗?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警察的调查和司法机关审判还有什么意义?
因为司法机关迟迟没有受理,我害怕他们中的有些人反悔或发生其他情况无法作证,我给他们分别做了录像,这些录像至今还藏在我的家中。
后来我将这些录像和我们搜集到的资料给刑警队的郑月波警官看了,他看到后也感到大为震惊,决定帮我们洗刷冤屈。
这次我们觉得应该是可以还我儿子一个清白了,但是没想到不到一个月,郑警官就因某些原因被调离执法岗位,被派到一个边远小镇去工作。
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我们寄予信任的司法机关会给我们这样一个结果。
直到有一天我们遇到了李岩律师,当时他是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但当时他并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只知道聂正峰已经认罪,因此基于被害人家属的请求,为被害人争取了从重判决的结果。
当他看到我们搜集的证据时,也表现出极大的自责与愤怒。
他托人找到了当时的卷宗,发现其中并无聂正峰在场的有力证明,而且笔录的时间是在聂正峰被拘留后的第3天才做的,之前两天聂正峰经历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李岩律师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后认为案件存在重大疑点,决定与我们一同上诉,但无论我们递交过去多少次材料都被打了回来。
有好几次我们甚至都想过要放弃,但李岩律师告诉我:没有什么结果比现在更糟糕的了,他们总不能把您的儿子拉出来再枪毙一次。
是啊!他们总不能再把我儿子拉出来再枪毙一次,人都死了还怕什么呢?
后来李岩律师告诉我们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营造舆论压力,增加社会关注度,让有关部门重视起来。
他给我们推荐了一家报社,报社的记者也将我们的经历写成报道发了出去,但是并没有溅起一点水花。
报社的人告诉我们,他们只是一家小报社,力量有限,如果想要引起巨大反响可以联系那些大报社,他们的关注度更高。
但当我们联系这些报社的时候,他们的反馈是这个事件已经过去太久了,并没有报道的价值。
听到这些我才明白,这些人并不关注事情的真相是什么,他们关注的只有自己的利益和对好奇心的满足。
如果一件事情不能够带来利益,或者满足好奇心也需要代价的话,他们便会不闻不问。
那段时间我再次感受到一种深深的绝望,我感觉我和妻子仿佛生活在一个密不透风的屋子里。
无论我们怎样敲打,怎么发声,都没有人听见,没有人在意,也就是那一刻我想到了报复。
但是我和妻子都是老实本分的人,不忍心伤害那些无辜的人们,也不想伤害那些不了解事情真相的人。
于是我便把矛头对准了自己,那一刻我想到了死,我想用死来唤起人们的关注,来告诉人们那些亲口承认的事情,并不见得就是事实。
刚开始李岩律师劝我不必用这么偏激的手段,但是我不想再尝试其他的办法了。
10年了我递交过资料,无济于事;我找过警察,无济于事;我找过媒体,同样无济于事。
现在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以死而获取重视和关注。
如果我的死能换取我儿子一个清白之身,那也算死得其所了。
于是便有了这一切,我计划制造一起凶杀案,一场自己杀死自己的凶杀案。
我上吊自杀后让妻子用硫酸泼到我脸上,让李岩律师开着妻子的车去埋尸,用各种手段制造出李岩律师是死者我是凶手的假象,再通过上诉让整个事件引发巨大关注。
如果警方调查得够仔细,就能发现这场凶杀案的疑点与当年聂正峰案的疑点如出一辙。
如果这样的案件能够被发回重审,那我儿子的案子为什么不可以?
如果我们的行为影响了公序良俗我很抱歉,希望大家能够理解,人但凡有生的希望,绝不会有死的选择,也希望司法机关能够正视聂正峰案,能给予关注这个案件的人,无论在世与否,给他们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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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这封信,全场一片默然,有的拿着笔记本记录的同时也在流泪,有的是边听边哭,而张桂芝在法庭上早已泣不成声。
法官听完这一切也一时间难以接受。
死者并非他杀而是自杀,同伙有参与但并无实质伤害,短暂的冷静后法院决定休庭重审。
事后,关于聂正峰案与7.26案件的报道铺天盖地,舆论甚嚣尘上,呼吁重审聂正峰案。
几天后法院重审了7.26案件,张桂芝和李岩因寻事滋事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聂正峰案宣布重新审理。
一年后,他们出狱,此时司法部门虽然已经受理聂正峰,但问到进度时,回应是案件正在审理。
直到一年后,事情有了新的进展。
河南警方抓获一个王姓犯罪嫌疑人,他因多起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临死前索性供出了其他多起杀人案件,其中就包括10年前的纺织厂奸杀案。
此时我们才知道原来他才是凶手,而聂正峰一直是被冤枉的。
这次,李岩和张桂芬开始了新的上诉,陪同他们一起上诉的还有我。
在那次案件后决定不再留在政法队伍,而是转身成为一名律师,为那些苦难的人,需要伸张公平的人努力发声。
end
注:本故事纯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