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公告

时事   2024-11-13 12:01   青海  


下列车辆因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查扣。请车主尽快到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北街35号)进行处理。公告后3个月内未做处理的,西宁交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予以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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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公安;

责编:殷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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