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2024年12月25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金狮社区第十居民小组的六十多岁老人杨某某,在自家熏腊肉时,被社区以教育管理费名义罚款200元,还让老人写下了不再在家熏腊肉的保证书。此事一经传播,立即在网上受到了广大网民的热议。
1月3日上午,洪观新闻记者联系到协兴镇人民政府,对于老人在家熏腊肉被罚款一事,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之后,洪观新闻记者与广安区委宣传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对老人熏腊肉被罚款一事进行了情况说明。洪观新闻记者从该工作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看到,协兴镇人民政府回应网友称: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安主城区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环保熏制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2024年12月24日晚上10时许,市、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时,发现金狮社区10组一村民在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工作人员接到通知赶往现场制止。为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金狮社区根据《金狮社区居民公约》对其收取了教育管理费200元。
事后,因该村民再未在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已于2025年1月1日上午9时30分将200元退还给该村民。情况说明中表示,已对金狮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在今后的各项工作,将更加注重工作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