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至9月9日,县委编办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按核准登记事业单位2%的比例随机抽取核查对象5家,随机抽取2至4名工作人员,通过核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增强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履职意识。
工作人员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永德县人民医院、永德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永德县中心敬老院、云南省永德县公证处的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实地核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直接反馈给事业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做到全程有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确保核查结果整改落实到位。
来源:县委编办 金李淼
编辑:穆永耀 责编:高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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