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4年10月22日,张某急匆匆来到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自己在网上某APP进行投资理财被骗50万元。
接警后,办案民辅警迅速展开侦查取证,分析研判资金去向,很快锁定50万涉案资金流向了犯罪嫌疑人凌某的银行卡。经过对其做思想工作,多角度全方位讲解法律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打破了其心理防线。10月29日,凌某来到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投案自首。
经讯问:2024年10月9日,犯罪嫌疑人凌某接到自称“白经理”的来电,其自称是某银行职员,可以代办贷款业务,但需要包装银行卡流水,确保以最大限度提高贷款额度。凌某信以为真,便将自己公司账户及U盾密码告知“白经理”。期间,被利用转移400多万元赃款,受害人张某的投资款50万元就在其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凌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2024年10月28日,分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谷某报案,称自己在网上投资理财被骗188.9万元。
针对此案,办案民辅警迅速展开侦查,通过调查取证、分析研判等大量工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期间,办案民辅警多次对李某及其家属开展劝投工作,对其详细讲解法律政策,宣传法律知识,规劝尽快投案,争取宽大处理。10月3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主动到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投案自首。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了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非法转移资金196万余元,其中包含受害人谷某被骗资金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