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现实生活比小说还要狗血。北京一名女子患癌,临终前把房产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儿子,还把丈夫赶出家门,这场闹剧还闹上了法庭,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王丽(化名),42岁,北京人,和老公王浩(化名)恩爱多年,她原本以为在这个年龄,可以安安稳稳与一家四口享受幸福时光,但是突然有一天,噩耗袭来,她被确诊为宫颈癌晚期。
王丽担心自己死后丈夫会再娶,将房产留给小三,于是提前和两个儿子沟通,把家里的三套房安排了,两套小的分别写入两个儿子名下,大的那套暂时还是丈夫住,
不过临终前,她把那套最大的房子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大儿子,两个儿子还准备把自己赶出家门,丈夫王浩傻眼了,被逼无奈之下,王浩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希望追回属于自己的房产。
这个案件有两个关键,第一个财产的合法性。首先,王女士在去世前以1000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儿子,虽然远低于市场价,但明显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这也是一种合法的财产处分行为,法律无从干预。
第二个就是继承权的归属,按照继承法的第10条规定,配偶享有第一顺位的继承权,但是这个房产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必须是婚后两人购置的。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的民法典也越来越强调婚姻中个体的独立性,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肯定会审查房子的产权归属,判断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返还原物或进行财产分割的可能性很大。
从家庭关系角度看,很明显,两个儿子是站队母亲的。心理学上有个词叫,狄浦斯情结(Oedipus Complex),也就是恋母情结,在精神分析里的大意是指:孩子会对异性父母产生排外性的恋慕,而对同性父母采取敌对态度,
在很多中国家庭中,父亲普遍缺位,母亲和儿子关系更为亲密,这个时候,如果母亲与父亲产生矛盾,母亲可能会将自己的感情转移到了儿子身上,最终形成对立局面。
案件中正是如此,我们看到是两个儿子与母亲三人与父亲形成了对立关系,甚至要“扫地出门”,当然其中可能也存在客观原因。从母亲担心丈夫找小三来看,可以大致推断,丈夫平时的品行可能存在问题。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男孩在度过了俄狄浦斯情结之后,是会从认同异性父母到转为认同同性父母,因为这样他们才会找到像父母那样异性的人,最终要完成社会关系的学习。
但很明显,两个儿子对父亲不但没有感情,更多的是排斥与狠,有可能是他们目睹了父亲对母亲的打骂,家庭责任的严度缺乏,或者屡次做出了伤害家庭氛围的事,无论如何来看这个案件都是一个反面教材,也是一个值得反思的悲剧。
对于这个案件,你是怎么看呢?你认为法院会支持谁呢?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