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违规吃喝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是大部分违规违纪行为的“导火索”,是腐败问题的“催化剂”,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盯住不放、深化整治。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为更好的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我们编写了五个方面重点问题解读,帮助各级党员干部精准把握违规吃喝纪律“红线”,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
今天推出违规吃喝系列四:
严禁借培训考察、会议活动等之机违规吃喝
图 / 时代
违反会议、培训相关管理规定,违规组织、参加聚餐吃喝。
图 / 时代
虚列套取会议费、培训费等用于违规吃喝。
典型案例
纪法红线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