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配合到银行取钱
就能领取上百万的“扶贫款”
还可以从中赚取“好处费”
真有这样的好事?
真实案例
不法人员往往以办理帮扶款或贷款放款业务需要大量银行流水为由,吸引、诱骗当事人提供个人银行卡。
接着,他们将诈骗所得资金存入当事人的银行账户。
然后,让其到银行网点取现并交给指定人员,由此将诈骗得来的钱进行“转移”,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的难度。
就这样,提供银行卡、帮助取现的当事人成为犯罪链条中的一环。他们不仅无法获得所谓的扶贫款或贷款,反而沦为电诈“工具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电诈手法多种多样
电信网络诈骗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