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州市第五届“同心杯”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正式启动报名!

政务   2024-11-01 23:58   福建  



泉聚英才 同心创业

第五届"同心杯"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正式开启报名啦

如果你是一名留学创业者

如果你有创业项目

快来报名~

高额赛事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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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帮扶助你圆创业梦

同心创业  就等你来





PART

01

              赛事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泉州市委统战部

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办

晋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晋江市委统战部

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办

晋江市科技局

泉州市留学人员联谊会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委统战部 

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青年科学家协会 

香港晋江社团总会 

晋江市留学人员联谊会

 欧美同学会东南海创中心筹建组


执行单位

浙江赛创未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ART

02

              大赛奖金


01

   项目奖励资金

大赛设立总奖金共79万元。分组别各设立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4名),由组委会或单项赛事执行机构颁发证书。


02

   奖项安排

【初创组】金奖20万元、银奖10万元、铜奖3万元、优秀奖0.5万元

【孵化组】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优秀奖0.5万元

(*以上奖金均为含税金额)


03

   资金拨付方式

1.金、银、铜获奖项目奖励资金分两次拨付


2.第一期项目奖励资金在公示公布确认获奖后由承办单位中共晋江市委统战部拨付50%的奖励资金到项目申报人账户(一般为个人的大陆账户,如申报人为外籍或港澳台居民可委托代理人代收款)。


3.第二期项目奖励资金在1年内由大赛组委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到获奖公司进行实地审计,在确认项目落地泉州且正式投入运营产生效益后,经中共泉州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拨付剩余50%的奖励资金。


4.优秀奖获奖项目奖励资金由承办单位中共晋江市委统战部一次性拨付。



PART

03

              赛程安排



01

2024年11月1日

大赛正式启动

02

2024年11月中旬

举办政策宣讲会

03

2024年11月下旬

举行大赛初评、复评

04

2024年12月上旬

举行线上视频半决赛

05

2024年12月上旬--中旬

进行尽职调查

06

2024年12月下旬或2025年1月上旬

举办决赛,大赛颁奖及项目意向落地签约仪式,精准对接会


*赛事的最终赛程安排,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条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及时发布正式通知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赛事的顺利进行。敬请关注官方渠道以获取最新赛程信息。




PART

04

              参赛条件


01

   报名对象

1.报名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须在国(境)外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超过1年的留学人员,或国家派遣在境外时间超过半年的访问学者。


2.报名人需为参赛项目的首要负责人或者项目核心技术的持有者;且无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3.每位报名人每届比赛限报一个项目。


02

   参赛项目要求

大赛按照参赛企业和参赛项目的不同发展阶段,分为初创组和孵化组。

(1)初创组

参加初创组比赛的企业,应为工商登记在册的,成立1年以上(截至2024年10月1日),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重点关注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业态创新等方面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项目。

(2)孵化组

参加孵化组比赛的项目,应为正处在创意阶段或持有专利等,但尚未落地实施的项目/成立1年以下(截至2024年10月1日)的企业。孵化组可以以企业或个人团队形式报名,留学在校大学生、社会创客等均可报名参赛。


*获过“泉州市留学人员优秀创业项目评审项目扶持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大赛。

*参加本大赛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参加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评审。

*参加过往届“同心杯”创新创业大赛的不再参加本大赛。

*已报名参加第八届“海峡杯”福建(晋江)创新创业大赛的不再参加本大赛。





PART

05

              参赛报名


01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成功后,大赛组委会将联系参赛选手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参赛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25日(暂定)。


02

   报名材料

1.符合初创组条件的报名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泉州市“同心杯”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申报表》(初创组);

(2)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归国证明;

(3)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商业计划书;

(6)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如:科学价值和技术水平证明材料等)。


2.符合孵化组条件的报名对象,须提交如下材料:

(1)《泉州市“同心杯”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申报表》(孵化组);

(2)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归国证明;

(3)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报名需提供);

(5)商业计划书;

(6)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如:科学价值和技术水平证明材料等)。


决赛前,须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现场验明后退回。若提供的材料不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大赛参赛申报表


03

   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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