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监督司发布《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其中提到,第三十条 科研人员应在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前开展自查, 重点检查作者等成果完成人的实质性贡献及排名顺序、数据可靠性、科技伦理审查情况等,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的,明显不符合科研产出规律的,由科研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实证核验。
科技部监督司发布《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为进一步引导科研单位切实履行好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提高科研诚信内部治理能力,健全科研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科技部监督司组织编写了《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供有关部门、地方和单位在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参考使用。
附件:
1.《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2. 关于《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解读
原文网址(复制再浏览器打开):
https://www.most.gov.cn/kjbgz/202411/t20241107_192290.html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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