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根据《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细则》有关规定,结合事业人员队伍建设需要,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金华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
2.专业对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择业期未就业人员也可报考;
7.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2月11日17:00(以邮箱收取时间为准)。
应聘者应递交以下材料:⑴《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须有个人承诺签名);⑵《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xls表格电子稿;⑶身份证;⑷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5年毕业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⑸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有师范类要求的,需提供师范类证明(附件5,若成绩单或是学籍证明中有体现师范类,此证明可不用);⑹高校期间成绩材料;⑺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⑻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他材料。〔⑸~⑻项材料酌情提供〕
以上材料除附件3为xls表格电子稿,其他材料可用扫描件或照片方式提交,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应聘学校邮箱(详见附件4)。
2.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比例要求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学校综合应聘者学习成绩、所获荣誉、竞赛奖项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按1:5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12月16日前通过报名邮箱回复是否入围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同网络报名。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9:00~10:00。
资格复审地点: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金华市婺城区朝真路399号)。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资格复审结束后开始考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地点: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金华市婺城区朝真路399号)。
考试方式:采用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为模拟上课,部分岗位需技能测试(岗位详见附件1),综合面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水平,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80%(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未达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对象在金华教育局网站公布。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金华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http://rsj.jinhua.gov.cn/art/2024/11/26/art_1229708695_4196998.html
福安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告(一)
根据《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5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的通知》(安人社〔2024〕84号),我局拟于2024年12月统一组织福安市第一中学等8所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5届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5年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5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报考福安一中、二中、六中、高级中学、老区中学、实验中学、城北中学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可降为本科学士。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35岁以下(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月。),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35名新任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每位应聘者可报1-2个岗位,采取志愿级差(第二志愿面试成绩减3分)和“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用。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月2日。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电子邮箱地址:fajyrs@163.com ,联系电话:0593-6381271 。同时扫码填写相关信息。
3.材料要求:《福安市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12月3日8:30-11:3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原则上须应聘者本人亲自到场确认资格。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榕园花香园三楼智慧就业大厅。
3.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4)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它证书、证明等。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三)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情况特殊的,经研究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1.时间:2024年12月3日下午、晚上。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具体地点在早上资格审查时告知)。
3.面试方式:采用综合技能面试办法,即片段教学(10分钟) 和专业素养提问(5分钟)。主要考察运用专业知识和新课程理念分析处理教材、组织实施课堂教学、运用教学语言、板书等基本教学技能完成教学目标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口头表达、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处理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面试内容:考生自行准备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一个课时内容进行片段教学;专业素养问题由面试评委当场命制,考生思考后当场作答。
5.面试细则及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片段教学70分, 专业素养提问30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情况,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操作细则>的通知》(宁教规〔2023〕6号),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新引进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公费师范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六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
2.联系方式:福安市教育局 兰先生 15959312288
彭女士 13626980988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福安市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就业意向书
2024年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2024年、2025年高校毕业生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2024年、2025年毕业生。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2024年、2025年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符合招聘岗位相应专业。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11月29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
2.报名方式:网络预报名。报考人员在2024年11月29日8:30—12月5日17:00期间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https://sydwbk.zqzhrs.cn:8081/account/logi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报考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并完整上传,才视为预报名成功。
3.报名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按现场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4.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8:30--11: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容园研究生社区研究生活动中心
5.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个人自制),应在空白处签名,并声明资料保证真实;
(3)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并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正反面复印到A4纸的同一页面。
②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暂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中小学系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2025年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签订承诺书并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岗位相对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⑤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1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到达指定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证件不齐全的不予以参加考试。
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采用闭卷形式。
(3)同一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因笔试同分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时,则同一报考岗位且在规定比例排名内同分的考生同时入围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学科教学能力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现场公布成绩。
3.考试总成绩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3)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面谈与签约
报考同一岗位组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确定为该岗位的拟入围体检人员。
招聘工作小组与拟入围体检考察面谈考生进行面谈,考生现场即与招聘工作小组签订就业协议书(入围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三十日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及完成网上签约手续,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的或未完成网上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完成签约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高要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四、聘用人员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
(三)高要区教育局按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内由拟聘用人员自行选择聘用单位,确定为该岗位的拟聘用人员。
(四)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高要区委组织部、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0758-8392552 ,0758-8391668;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58-8360278。
附件:1.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2.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4.承诺书.docx
https://www.gaoyao.gov.cn/zqgyjyj/gkmlpt/content/3/3054/post_3054844.html#1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