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您走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征信系统
01
☑ 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
☑ 记录个人、企业信贷信息及其他信用信息
☑ 基本实现对经济主体和金融信用信息的全覆盖
《征信业管理条例》
二十八条——“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信贷信息。”
二十九条——“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
信用报告是什么?
——信用历史 客观呈现
02
☑ 主要记录个人和企业贷款、信用卡等信贷业务的还款和逾期情况,以及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产生的、反应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 也称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是其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用历史的客观记录,既有正面信息,也有负面信息,是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
☑ 广泛应用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管理,是贷前授信决策和贷后风险管理的必要参考。
什么样的负面信息可以消?
——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才可以消
03
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征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原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