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胡志明市公安局安全调查警察机构签发起诉黄日方案犯的决定、同时签发命令对案犯黄日方进行临时拘留和搜查。
根据2015年刑法第109条,案犯黄日方(1982年出生,居住在胡志明市平盛郡),被控进行“推翻人民政权”活动。上述决定和命令已获得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
据了解,黄日方被陶明军和恐怖组织“越南临时国家政府”带头对象联系,任命为“西贡-嘉定战术区司令部政治战争处处长”。黄日方本性顽固,贪名利,妄想,盲目相信上述恐怖组织的成员的“虚幻”和“欺骗”许诺,实施了许多图谋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活动。这是对社会危险的行为,直接侵犯了整个越南特别是胡志明市的政治安全局势、社会秩序和安全。
所谓“越南临时国家政府”是恐怖主义、欺骗组织。因此,胡志明市公安呼吁人们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不要听信陶明军等恐怖组织“越南临时国家政府” 带头对象的诱惑、欺骗、许诺和利诱;当发现与该组织有关的个人或组织信息时,请立即向就近公安机关报告,以防范和进行处理。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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