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同意:一银行解散!

时事   2024-11-26 15:11   北京  


11月25日,山东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解散垦利乐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垦利乐安村镇银行”)。



批复显示,解散后,垦利乐安村镇银行全部债权、债务由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垦利农商银行”)承接


接到批复文件后,垦利乐安村镇银行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据此前批复,垦利乐安村镇银行被吸收合并后,将改建为垦利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



11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垦利农商银行景苑支行、新安分理处、胜东分理处、西郊分理处获批开业



内容综合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垦利乐安村镇银行官网

编辑 王雪莹



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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