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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共同编写了“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供中小学校和学生学习参考。
1
对中小学生横过道路有何规定?
答: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2
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应注意哪些事项?
3
对中小学生骑车年龄有何规定?
答:未满12周岁中小学生不得骑行自行车上道路,不得在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4
中小学生骑乘车辆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5
如何缓解中小学门口上下学交通拥堵?
答:鼓励中小学生步行或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一校一策”,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单向交通、远端停车、引导途经车辆绕行、临时限行等措施,缓解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因地制宜在学校门口附近设置专用接送车道、非机动车停车区,引导接送车辆即停即走,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
6
如何保障中小学门口交通安全?
答:学校门口要设置缓冲区且合理设置阻车桩,施划网状线。缓冲区与道路交界处,应设置拒马、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对上下学期间学生聚集区域进行防护隔离。学生步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应在空间或时间上分开设置,学生上下学集中时段,进出学校的步行通道禁止所有机动车通行。
7
对中小学内部车辆管理有何要求?
答:学校内部应实施人车分离管理,通过合理规划校内功能分区,将步行通道与车行道路分开设置,学生活动区域与机动车通行、停放区域应实现空间分离。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原则上不要在校内停放机动车。
8
对中小学内部车辆通行有何要求?
答:学校教学区、学生活动区的道路应全部设为禁行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停放,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应推行。办公区、生活保障区确有车辆通行需求的道路应实施限时、限速管理,通行时间不得与学生活动时间重叠,通行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9
中小学周边应设置哪些交通标志和设施?
答:学校门口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门口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置机动车30公里/小时(或以下)限速标志、注意儿童标志及“学校区域”等辅助标志。学校门口应科学设置禁止长时间停车、禁止鸣笛、禁止掉头的范围和时间,完善相应交通标志标线。
10
对校车安全管理有何要求?
答: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驾驶人应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审验。校车内应安排专门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载有学生的校车应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教育报
编辑 | 东明县融媒体中心 小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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