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事关菏泽所有中小学校、学生

时事   2024-12-03 20:09   山东  

↑点蓝色字关注“东明县融媒体中心”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应注意哪些?“十问”画重点

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共同编写了“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供中小学校和学生学习参考。

“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详细解答了“中小学生横过道路有何规定、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应注意哪些事项、对中小学生骑车年龄有何规定、中小学生骑乘车辆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如何缓解中小学门口上下学交通拥堵、如何保障中小学门口交通安全、对中小学内部车辆管理有何要求、对中小学内部车辆通行有何要求、中小学周边应设置哪些交通标志和设施、对校车安全管理有何要求”等问题。

1

对中小学生横过道路有何规定?

答: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2

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中小学生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不得看手机、接打电话或听音频,不得在道路上坐卧、停留、嬉闹,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不得在停止车辆附近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逗留、打闹。

3

对中小学生骑车年龄有何规定?

答:未满12周岁中小学生不得骑行自行车上道路,不得在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4

中小学生骑乘车辆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骑车时,不得戴耳机听音频或打电话,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得突然猛拐,过人行横道时应推行。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头盔。骑行时,应与大型车辆保持2米以上横向距离,避免并行。乘坐汽车时,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车时应注意观察后方车辆和行人,确认安全后再下车。

5

如何缓解中小学门口上下学交通拥堵?

答:鼓励中小学生步行或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一校一策”,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单向交通、远端停车、引导途经车辆绕行、临时限行等措施,缓解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因地制宜在学校门口附近设置专用接送车道、非机动车停车区,引导接送车辆即停即走,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

6

如何保障中小学门口交通安全?

答:学校门口要设置缓冲区且合理设置阻车桩,施划网状线。缓冲区与道路交界处,应设置拒马、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对上下学期间学生聚集区域进行防护隔离。学生步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应在空间或时间上分开设置,学生上下学集中时段,进出学校的步行通道禁止所有机动车通行。

7

对中小学内部车辆管理有何要求?

答:学校内部应实施人车分离管理,通过合理规划校内功能分区,将步行通道与车行道路分开设置,学生活动区域与机动车通行、停放区域应实现空间分离。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原则上不要在校内停放机动车。

8

对中小学内部车辆通行有何要求?

答:学校教学区、学生活动区的道路应全部设为禁行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停放,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应推行。办公区、生活保障区确有车辆通行需求的道路应实施限时、限速管理,通行时间不得与学生活动时间重叠,通行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9

中小学周边应设置哪些交通标志和设施?

答:学校门口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门口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置机动车30公里/小时(或以下)限速标志、注意儿童标志及“学校区域”等辅助标志。学校门口应科学设置禁止长时间停车、禁止鸣笛、禁止掉头的范围和时间,完善相应交通标志标线。

10

对校车安全管理有何要求?

答: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驾驶人应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审验。校车内应安排专门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载有学生的校车应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教育报

编辑 | 东明县融媒体中心 小C

东明融媒新媒体矩阵




版权说明

1、 凡本平台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东明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本中心授权,谢绝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中心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转载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东明县融媒体中心”。违反上述声明者,本台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平台转载其它媒体的作品,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中心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中心联系的,请在1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0530-7152201。

4、为充分发挥公众在维护网民权益、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中的参与、建设和监督作用,本平台畅通举报受理渠道,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0-715220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mxdst@126.com。

东明县融媒体中心  复审:穆化超  终审:郭振峰


东明融媒
东明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平台,为您提供最新、最全、最好看的东明资讯;你也可以通过此平台求助、爆料、投诉、吐槽。全力打造东明最权威、最好看、最好玩、最互动、最福利的公众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