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追回了血汗钱,解决了被拖欠工资的烦恼,现在终于可以安心工作了。”近日,龙某等39人在拿到工资后激动地对黔东南州岑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
据了解,龙某等人在岑巩县某公司务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拖欠龙某等人劳务费22万元。龙某等人多次追讨未果,于是向岑巩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受理该案后,岑巩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与县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成当事人双方就工资支付达成和解协议。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行“三因制宜”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因“地”制宜,护航地方特色产业。岑巩县杂交水稻制种面积达3.5万亩,覆盖全县1.2万余户农户,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国家级水稻制种大县”,是贵州省唯一的“国家级水稻制种大县”。同时,该县农村的有机水稻也因为品质高、面积大、市场销路好,成为农户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将此作为保障民生民利的重要切入点,制定《岑巩县人民检察院护航杂交水稻制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护航水稻制种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某公路扩建项目因施工造成农田水利设施毁坏、堵塞,导致龙田镇3000余亩稻田无水可用。该院立即赶赴现场,与县水务、交运、住建等部门就如何有效解决农田输水灌溉问题进行磋商,并当场向该县水务局送达《磋商意见书》。县水务局及时督促整改,让被堵塞的灌溉沟渠得到及时清理,整条沟渠全部通水,龙田镇兴龙村、代店村等3个水稻种植区域全部完成秧苗插苗工作。
因“人”制宜,保障特殊群体权益。该院紧盯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困难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着力以民事支持起诉为抓手,全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办理陈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支持起诉案中,陈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伤情一处构成五级伤残、两处构成十级伤残。陈某多次找到肇事者沈某、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沈某和保险公司均拒绝承担各项赔偿款项。该院了解线索后,引导陈某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受理审查,并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法院判决沈某、保险公司依法赔偿陈某相关费用合计90余万元。该院跟进执行监督,保障陈某权益得到及时落实。同时,该院针对陈某伤残严重、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对陈某开展司法救助,主动与村委会、民政部门协商,推动将陈某家纳入低保和监测范围。
因“势”制宜,探索异地支持起诉。岑巩县农民工去外地务工,不时出现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该院结合案件及申请人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对于自身条件受限、向异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确有困难的,果断予以受理,并依法移送协助办理。在办理的瞿某与张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中,该院经过与省人民检察院运维管理中心和案发地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多次沟通,最终将案件线索成功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上移送给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为瞿某成功追索劳动报酬。目前,岑巩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探索跨域办案工作新模式,已成功办理跨域案件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