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为国家层面第一个托育服务价格政策文件,《通知》旨在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托育整体负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托育需求。
图片源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按照行业可持续、社会可承受原则,通过优化收费管理方式、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规范托育机构收费行为等,充分发挥价格政策的引导作用,支持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主要包括5方面内容:
一是界定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范围,明确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包括各类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以及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
二是分类制定收费管理方式,区分托育服务机构类型,分别明确各类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收费管理方式。
三是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提出制定普惠托育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主要原则、程序要求、基本依据、参考因素等。
四是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推动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五是完善收费政策评估优化机制,加强托育服务价格监测,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情况,及时调整优化。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具体政策,将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与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有机结合,形成政策合力,加强宣传解读,推动政策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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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发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