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沧州主城区“商转公”业务可随时申请

文摘   2024-11-04 14:56   河北  





日前,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自2024年11月4日起,沧州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商转公”业务不再分批次受理,符合办理条件的可随时申请。同时,取消对“商转公”业务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限制。沧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购买沧州市住房,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符合沧州市商转公办理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来源:新沧州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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