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一轮圆月承载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思念与浪漫,又是一年中秋将至,月饼也是必备项目。近年来,月饼行业不断推陈出新、品种繁多,尤其是“美心”品牌的“流心”月饼备受欢迎、供不应求,这一现象让不法分子“眼前一亮”,假冒赚钱、坑害消费者的路子又来了。
9月14日,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郑某销售假冒“美心”品牌的“流心”月饼一案一审宣判。
朱某是一名微商,在朋友圈通过转发广告再由上家代发货的形式赚取差价。临近中秋节,有很多顾客问他有没有“美心”品牌经典的“流心奶黄”月饼货源。由于该品牌月饼十分紧俏,大批量购进难度极大,品牌官方售价较高,要300元左右一盒,并且有些人急需,官方途径来不及,于是他动起了歪心思。
朱某在网络平台上搜索找到了郑某,从事微商的郑某的微信朋友圈各种月饼品牌样式齐全。通过私聊,双方谈好一盒90元。朱某接单后将买家收货信息转发给郑某,由郑某将假冒的月饼直接快递给买家。为让购买者相信是正品,朱某还从网上下载并用修图软件伪造了“美心”品牌授权销售的文书,用微信发给买家。
(买家买到的假“美心”月饼)
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发现,郑某从某网络平台以75元一盒购进假“美心”月饼,再转手以90元一盒卖给朱某,朱某则以194元每盒将假“美心”月饼销售给买家,从中赚取暴利,仅是中秋节前二十几天,郑某就赚了3.4万余元,朱某更是将这批2千多盒的假“美心”月饼以总价45万余元卖出去,一次性就获利22万余元。
南京买家刘先生买进后叫苦不迭:“卖家给我看了授权书,我真的以为他是授权的经销商,就进了一大批货,结果我的顾客买了发现是假货,我去找卖家退货,他还不退,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向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
“大部分人从我这里买月饼都是过节送亲戚朋友用的,外观和正品一样,基本上没人发现是假的”,在检察机关提审朱某、郑某时,二人如是说。“我们也都是代发货,月饼不是我们生产的,我们也没见过这个月饼,就是赚取差价,中秋节前很畅销,很多人都在朋友圈卖,我们就是赚个快钱”。
“你们卖的是月饼,月饼是要吃的,你们都没看一下实物,不知道自己卖的是什么东西,吃出问题来你们要负责的!”检察官对朱某、郑某开展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考虑到本案被告人销售的月饼,事关食品安全,检察机关第一时间要求对其检测,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验,涉案月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糕点、面包的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物质测定,9项内容均在GB范围内,非有毒、有害食品。但二人销售假冒品牌月饼的行为已经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损害了消费者,也侵害了真正品牌方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对其二人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中秋节佳节将至
南京铁检院在此
提醒广大消费者
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
购买中秋礼赠佳品
切莫因小失大
造成钱财人情双损失
文图:时见齐
编辑:陈 静
校对:王冬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