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生sang活,过上向往的生活
某企业负责人
晚上十点群里发通知
发现员工已读未回
他在凌晨爆了粗口
还宣布“按旷工处理”
此事引发热议,一度冲上热搜↓↓↓
事件回顾:
深夜工作群内发通知
4小时无人回复
负责人凌晨爆粗口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一张某企业负责人与员工在工作群内的聊天截图。截图显示,事发当晚10点05分,有人发出“全面停止调休”的信息并@所有人,但未见有人回复。
次日凌晨2点10分,有人再次发出“他*的收到了不知道回应吗?”等信息,后又发出“不回复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直至8点43分,有人回复“收到”。
11月29日,涉事企业中科智牧(西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先生回应称,上述信息是他本人所发,但事出有因——
■ 因临近年底,企业任务比较重,因此发通知取消“调休”,用企业微信信息发出去,已读是看得到的。
■ “爆粗口”属一时情急之下的“口头禅”,“骂人确实不对,是素质问题,那我素质不是很高。”他并没有因为此事辞退任何一名员工。
网友热议:
有人呼吁要互相尊重,
有人觉得下班回消息应算加班
不少网友觉得,晚上10点是休息时间,不回消息也情有可原↓↓↓
也有网友认为,回复一下没关系,要互相尊重↓↓↓
还有网友犀利表示,下班时间回复消息应该算加班↓↓↓
那么问题来了,
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
算加班吗?
科普时间
下班后哪些情况算加班?哪些不算加班?具体来看↓↓↓
这些情况算加班:
■ 对于非工作时间的隐形加班问题,不应局限于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外处理工作事务,是否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
针对网络时代“隐形加班”现象,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在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详情请看→全国首例!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算加班?公司被判赔3万!)法院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了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
■ 只要有“明显占用休息时间”“提供实质工作内容”这两个要素,就可以被认定为“加班”。道理并不复杂,法定劳动时间只有8小时,在非工作时间里还要完成工作内容,就是加班。
这些情况不算加班:
■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加班需由用人单位安排。如果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没完成工作任务而自主决定加班,或者在节假日、晚上休息时间自主自愿工作,均不应认定为加班情形。
■ 另外,不是所有“居家办公”“微信办公”都算加班,若是简单沟通,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未影响劳动者生活休息,则不应认定为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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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新媒体编辑:高辰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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