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
11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共17家企业生产的
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全文”即可查看原公告)
详情如下
药品: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奥硝唑注射液
不符合规定项目:丙二醇和乙醇
药品: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
不符合规定项目:pH值
药品:天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咪喹莫特乳膏
不符合规定项目:装量
药品:汕头金石粉针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头孢地嗪钠
不符合规定项目:水分
药品: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逍遥丸(浓缩丸)
不符合规定项目:微生物限度
药品: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银翘解毒丸
不符合规定项目:重量差异
药品: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清颗粒
不符合规定项目:粒度
药品: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枣仁安神颗粒
不符合规定项目:性状
药品:安徽亳泰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汇济药业芜湖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红花
不符合规定项目:性状
药品:安徽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湖北大顶山制药有限公司、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红花
不符合规定项目:含量测定
药品:洛阳祯杨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合欢花
不符合规定项目:杂质、含量测定
药品: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合欢花
不符合规定项目:含量测定
药品: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豆根
不符合规定项目:含量测定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19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龙华融媒
LHRM
来源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 | 幸雨函
审核 | 李世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