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高度重视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坚决打击各类隐形变异违法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和无证办学行为,努力强化校外培训监管职能,不断提升全市校外培训法治化建设水平。现将近期奉新县查处的2起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4年11月17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奉新县教体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冯川镇沙溪村某居民楼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有人无证照违法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奉新县教体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培训行为,退还学生培训费用59800元,并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余某作出罚款玖仟元整(9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4年11月17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奉新县教体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冯川镇沙溪村某居民楼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有人无证照违法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奉新县教体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培训行为,退还学生培训费用46800元,并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对当事人舒某作出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全市已相继开出20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罚单,累计罚没金额18.68余万元,起到有效震慑作用。下一步,我市将强化统筹协调,持续深入推进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为准绳,严肃查处无证办学和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等违法行为,不断巩固全市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成果。
来源:宜春教育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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