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前不久,我省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邢台市强化入企扫码‘硬约束’深化对企无事不扰”榜上有名。
入企扫码,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时,使用手机App扫描被检查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并在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云备案”的过程。
以入企扫码为切入点,邢台持续转变执法理念,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执法活动进行“伴随式监督”,推出了精准执法、柔性执法等一系列具体举措,让企业和企业家投资放心、经营安心、发展舒心。
入企扫码,为企业减负
人们结识一位新朋友,会习惯性拿出手机,扫码加个微信好友。在邢台市,执法人员入企执法检查,同样也需要先扫码。
11月19日上午,邢台经济开发区,汇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办公大厅内,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邢春杰和同事进门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邢台执法”App,扫描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
“您好,我们根据一起案件线索,需要核实一下企业和一家医院业务往来的真实性,这是我的个人信息和扫码记录,请您配合。”邢春杰边说边向企业质量负责人赵军华展示扫码结果。
手机屏幕上,执法检查信息一目了然:最上面是扫码成功的具体时间,中间是执法人员的姓名、照片、执法证号、执法单位等,下面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企业信息。
在邢台,这样的场景已成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常态。
为什么要建立入企扫码制度?
“开展执法检查,是从源头预防风险、更好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但如果检查次数过多,甚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将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邢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非告诉记者。
赵非介绍,近年来邢台市各级执法单位在压减检查次数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经营主体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为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解决问题,邢台市司法局创新建立了行政执法入企扫码制度,通过入企扫码,实现对各类涉企现场执法活动的“兜底式”统计。
“事实上,不少地区都有类似入企扫码的探索,目的都是通过扫码来统计和监督执法检查情况,但他们扫的二维码一般都是单独生成的。”邢台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霍静立表示。
邢台市司法局调研发现,一家企业单独生成并张贴一张二维码并不复杂,但如果把范围扩大到全市数十万户经营主体,不仅整体成本高,而且还需要根据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实时动态调整,管理难度就太大了。
为了让工作开展更加顺利,同时不给经营主体造成额外负担,邢台市司法局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智攻关,创新开发了使用“邢台执法”手机App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的入企扫码功能。
这样的操作方式,让入企检查变得十分便捷——扫码全程仅需一步、只用一秒。经营主体接受执法检查时,只需引导执法人员扫描营业执照即可,不需要做任何额外工作。
入企扫码工作自今年4月1日起在邢台市全面推开,就让经营主体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现在执法检查都要扫码,我们都知道。”邢台家乐园超市隆尧店店长尹晓鹏说,涉及超市的检查包括特种设备、食品质量、物价等多个领域,过去他们需要分别准备各种材料迎检,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
入企扫码制度实施后,尹晓鹏感觉到,执法单位到企业检查的次数明显减少,基本都是多个单位联合检查,执法行为也更规范了,他们的迎检效率也高了。“现在我们经营起来更安心了,超市负责对接检查的人员,手机上也保存有营业执照二维码照片,执法人员扫起来更方便了。”尹晓鹏说。
对于可能出现的执法人员不扫码行为,邢台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市纪委监委等7部门联合作出明确规定,将入企扫码列入行政执法人员的刚性要求,做到人人必知、入企必扫。
经营主体负责人如遇有执法人员不扫码,或扫码后显示的执法人员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数字赋能,让执法透明
“看,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数据分析平台。”11月20日,邢台市司法局一楼的办公室内,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游英杰指着墙上的大屏幕,向记者介绍。
大屏幕上,入企扫码总次数、企业被扫码次数排行榜、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扫码次数排行榜等数据一目了然。
“这是一家供热企业。供暖期到了,市民投诉和相关检查相对较多,扫码次数排在前列属于正常现象。”
“这家蛋糕店怎么扫码次数这么多?是否存在重复执法问题?需要了解一下。”
展示过程中,司法局工作人员看着屏幕上的数据信息展开了讨论。
“入企扫码只是手段,通过数字赋能,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提高执法效率,让执法更规范,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游英杰表示。
游英杰介绍,入企扫码功能由市级统一部署,市县乡三级执法单位分级赋权、全体执法人员同步应用。每次执法人员对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进行扫码后,相关信息将同步向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云备案”。
有了翔实可靠的执法数据,就能实时掌握开展执法的单位、人员、时间、地点和对象等信息,实现了对经营主体接受行政执法检查的全面统计,为有针对性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数字赋能,还让执法过程的全程监督成为可能。
执法人员完成扫码后,可根据需要,在手机App上一键转入行政检查或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实现办案信息网上流转、文书网上审批,确保执法全程置于监督之中,变“事后监督”为“全流程监督”,便于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乱罚款等各类问题。
“一开始,我们觉得这项制度好像给执法人员戴上了‘紧箍’,还有些不太适应。在后来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发现,数字化平台的应用其实为执法人员带来的变化是减负增效。”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刘扬说。
“比如,每一次的市场监管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法条特别庞杂,即便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在对某些案件进行处理过程中也难免遗漏或记不准。”刘扬解释,而“邢台执法”手机App上整合了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执法人员办案更加准确、效率更高。
数据显示,自入企扫码功能上线以来,邢台市执法人员已累计进行扫码、电子亮证超过1.6万次。全市跨部门联合检查比例由去年的45%提升至83%以上,执法效能明显提升。
目前,邢台市依托一体化平台办理案件6700余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0余个,制发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意见书等130余份。
今年5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印发《关于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入企扫码作为全省唯一典型案例入选。在司法部11月底召开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督促落实会”上,邢台市司法局又就此项工作作了典型发言。
未来,邢台市还将通过深化分析入企扫码数据,进一步推进不同部门之间的执法结果互认、执法数据共享,有效压减入企检查次数,全面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监督执法,让企业安心
在推进入企扫码工作落实的同时,邢台市同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政策落地落实,让执法更合规、更有温度,让企业更安心。
“包容审慎监管政策让我们不至于为一点小失误付出高昂的代价。”前不久,在得知不予处罚的结果后,南宫市一家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的帮助和引导,给企业发展增添了信心。
原来,这家医疗器械公司经营的一款产品,标签内容与备案内容不一致,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按照相关规定,该公司将面临1万元到5万元的罚款。
鉴于该公司初次违法,涉案医疗器械数量少,危害后果轻微,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免罚清单规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合规守法经营。
今年以来,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轻微免罚”措施,将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从原来的66项修订扩至142项。
同时,建立企业联系人制度和回访检查制度,对已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行政相对人,加强回访复查,细化“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教育与警示作用。
为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邢台市还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中的“伴随式”监督。
社会监督员制度是邢台市拓展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去年,邢台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从全市各类经营主体负责人及热心市民中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600余名,助力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当地已开展“伴随式”监督120余场。
“我听说宁晋县司法局在选聘社会监督员后,立刻报名参加,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孙换平在宁晋县经营一家家政服务公司,成为社会监督员后,她先后对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的行政执法活动开展了4次“伴随式”监督。
“您看这张表格,包含了我们开展‘伴随式’监督时需要填写的主要内容。”孙换平向记者拿出一张《邢台市行政执法“伴随式”监督记录表》,表格上详细记录了执法活动中的执法单位、接受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编号等信息。
从入企开始,他们对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扫码、是否携带执法记录设备、是否落实处罚和教育相结合要求、有无“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执法规范有序进行。活动结束后,他们会在表格上签名,并注明自己的社会监督员证件编号。
“这项制度加大了群众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中监督’力度,让企业更放心。”赵非介绍,针对发现的问题,社会监督员可直接向司法行政部门举报或提出意见建议。
赵非表示,邢台市司法行政部门还将委托社会监督员,就涉企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参与重大、疑难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研讨等,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河北日报记者 王思达、王永晨)
记者手记
让“无事不扰”成为常态
“检查次数减少了,我们的负担也减轻了。”
“联合检查的比例提高了,一次能解决多个问题,我们非常欢迎。”
在采访中,多家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长期以来,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监管碎片化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众多企业。究其原因,一些地方和部门将“管得多、管得宽”视为“勤政”,特别是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的当下,一些部门工作人员因“不熟悉又不放心”,以外行身份“指导”内行。
这些行为虽然看似是尽职尽责、积极主动,但容易打乱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节奏,造成不小的负担。
“无事不扰”,简而言之,就是政府部门要恪守本分、不越位,坚持“最小必要原则”,为企业专心致志谋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
实际上,早在2022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发布文件,提出对信用风险较低的企业,可以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非有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进行现场检查,以实现“无事不扰”。
邢台市实施的“入企扫码”制度,正是对这一要求的成功实践。该制度的优势在于其简单易行、便于推广,通过数字化平台和信息化手段,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企业执法时,始终受到全程监督。这有助于更好地规范入企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遏制执法检查频次过高、无证执法等乱象。
值得一提的是,在最近召开的河北省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提出将在前期指导邢台市建立入企扫码制度的基础上,着手开发省级涉企行政执法入企扫码平台,并计划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当然,“无事不扰”并不意味着完全不闻不问。目前,许多地方不仅在监管执法上能做到“无事不扰”,还在服务企业上争取“有求必应”。
只有做好了“无事不扰”,才能真正做到“有求必应”,把握好分寸和边界,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及时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文/河北日报记者 王思达)